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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湖科推出组合式股改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08:3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龙 可

  本报讯 已停牌数日的SST湖科(600892)公布了股改方案,其拟采取“重大资产重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组合形式作为对价安排。一系列程序完成后,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获转增2.8股,而水务将成为公司新的主业。

  2006年4月10日,SST湖科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签署协议,将其所持SST湖科1492.7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9.56%,转让给昌鑫国资。在此次股改方案的重组部分中,华星汽贸购买SST湖科除少量较难剥离负债外的全部资产负债,SST湖科转让给华星汽贸的资产净额评估值为11787万元,负债净额评估值为11795万元,差额不另行支付对价。

  昌鑫国资则将其持有的北京市昌平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97.375%的股权出售给SST湖科。上述自来水公司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8237万元,昌鑫国资将豁免SST湖科由于受让上述股权而产生的债务7943万元,作为

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SST湖科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五年内向昌鑫国资分期偿还剩余294万元。 此次股改完成后,SST湖科的每股净资产将由-0.49元增加到不低于1元。

  在股改方案的转增部分中,SST湖科将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资本

公积金和总股本为基础,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股份,已同意股改方案的成都市韵嘉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葆鑫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转送给昌鑫国资;其余的未明确表态的24家非流通股东所获转增股数量暂不划归昌鑫国资,若日后该等股东所持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须向昌鑫国资支付相应的所获转增股数或取得昌鑫国资书面同意。

  在上述执行对价安排前,昌鑫国资持有SST湖科股份数量为1492.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9.56%,执行对价安排后其持有229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35.52%。转赠前后,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数量由1531万股增至1959.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不变,仍为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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