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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等两家公司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8: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闽东电力等两家公司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本报讯 *ST本实B(200041)今日公告,因鉴于*ST本实B曾因未按期披露2004年年报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再次未按期披露2005年年报,证监会决定对*ST本实B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徐敏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刘振亮、陈秀珍、罗文城,总经理王长生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其他董事、独立董事给予警告。

  闽东电力(000993)今日公告称,因公司上一届董事会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于2005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被

福建证监局立案调查。2007年3月8日,公司收到
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认定,闽东电力存在虚假记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虚假记载募集资金余额、虚假记载利润和应收账款、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等问题。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闽东电力罚款3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翁小巧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时任董事、总经理杨一标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时任其他董事10人给予警告。

  此外,闽东电力还披露,时任董事刘斌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于去年9月6日被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时任董事刘杰因犯受贿罪,去年11月23日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时任董事长翁小巧所涉案件正在审理中。(李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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