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大非抛空可售股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04:56 金融投资报

  四度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83%,未来九个月已无股可抛

  本报讯 经过四度减持,泸州老窖000568大股东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尽数抛空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在未来9个月内,泸州老窖“大非”、“小非”减持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尽管四度减持出售股份4207万股,泸州老窖大股东仍牢牢把握着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自2007年1月10日泸州老窖公告,其有4207万股限售股将于1月12日上市(占总股本的4.83%),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即开始了减持的步伐。截至1月25日,泸州市国资局已累计售出1026万股,占泸州老窖总股本的1.18%;1月26日至2月1日间,泸州市国资局售出该公司

股票870万股,占总股本的1.00%;2007年2月8日至2月15日,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再次两度售出泸州老窖1154万股,占总股本的1.32%。

  截至目前,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累计售出泸州老窖4207万股,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在股改限售期满一年后的可上市流通股份均已出售完毕,泸州老窖二级市场股票近9个月内不复存在“大非”减持之忧。经过四度减持,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仍持有泸州老窖53.52%的股权,仍为第一大股东。

  此次泸州老窖大股东减持可上市流通股份,预计可套现资金近10亿元,但仍不失控股股东地位,可谓“一箭双雕”。

  尽管遭受“大非”减持,但还是有机构投资者同期大举买入泸州老窖。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2月31日,在泸州老窖2006年半年报、三季度报告中未显山水的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基金一直在增持泸州老窖,从2006年11月28日的1406.62万股增持到2006年年底的1506.62万股,成为泸州老窖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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