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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万杰高科 身陷官司漩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 02:12 证券日报

  本报讯 万杰高科600223公告,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分别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郑州中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的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以及山东高院的民事裁定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下称:紫荆山路支行的两笔借款人民币3900万元及800万元由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申请,以上两笔银行借款均展期至2007年3月21日,因公司未按约定偿还利息,致使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紫荆山路支行向郑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偿还紫荆山路支行全部贷款本息并承担相关费用。

  淄博博易纤维有限公司下称:博易纤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下称:博山支行的借款885万美元由博易纤维提供财产抵押,公司提供担保,因银行借款逾期未还,博山支行向山东高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博易纤维及公司立即偿还博山支行授信本金本外币折人民币69106995元外汇885万美元及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依法判令实现抵押权,归还博山支行885万美元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20万元及处置资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山东淄博通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淄博通宇与博山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博山支行为淄博通宇提供等值1.5亿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截止2006年12月21日,淄博通宇仍欠博山支行信用证垫款本金折人民币12608.89万元及相应利息,为此,博山支行向山东高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淄博通宇及公司立即偿还博山支行信用证垫款本金折人民币12608.89万元外汇16147230.33美元及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处置资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007年2月1日山东高院作出2007鲁民二初字第15及16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如下:冻结被告博易纤维及公司银行存款6910.7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被告淄博通宇及公司银行存款12608.8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上述诉讼事项涉及贷款本金共计24219.59万元,将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小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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