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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平均增上市公司权益3.69%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6:14 新京报
采用新会计准则后,36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净增加12.28亿元,平均净增加约0.34亿元 本报讯(记者张羽飞)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已公布年报的36家上市公司实施新准则后净增加股东权益12.28亿元。昨日,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公开表示。 截至1月底,沪、深两市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已有3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6年年报。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已披露年报的36家上市公司中,按新准则调整后的股东权益比按原制度计算的股东权益净增加12.28亿元,每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平均净增加约0.34亿元,平均增幅仅为3.69%.据介绍,新准则实施导致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增加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引起股东权益增加约10.66亿元,这部分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从交易所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此外,“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股东权益净增加3.26亿元。 相关负责人指出,未来三个月,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信息将大量披露。待新旧转换工作全部完成后,将会把研究重点转向对2007年中期报告(特别是一季度季报和半年报)的跟踪与分析,将特别关注新准则对2007年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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