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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鸟发展称:不受周正毅案影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0:53 北京商报

海鸟发展称:不受周正毅案影响

  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正毅因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后,海鸟发展昨日就该事件对公司的经营影响发布公告。

  海鸟发展称:公司是一个具有独立资产、人员、业务的上市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目前没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据了解,周正毅曾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操纵

证券交易价格罪,于2004年6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合并执行3年,折抵此前羁押时间,于2006年5月刑满释放。

  此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侦察其他案件时发现,周正毅还涉嫌行贿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于2006年10月22日对周正毅再度立案。经侦查获取了周正毅行贿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相关证据,故决定对周正毅予以逮捕。

  资料显示,海鸟发展是周正毅目前所控股的惟一一家上市公司。早在2003年5月,“周正毅事件”曝光后,海鸟发展曾随后发表紧急公告,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唐海根。

  2006年11月,海鸟发展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以海鸟发展被

证监会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唐海根被处以10万元罚款而告终。

 张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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