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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湘火炬与潍柴动力换股吸收合并获商务部批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21:20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今日晚间,S湘火炬(000549)公告称,与潍柴动力换股吸收合并公司获得商务部原则批复。 2007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商资批(2007)[87]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则批复》,原则同意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S湘火炬。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通过。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本次发行A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 本次合并完成后,S湘火炬和潍柴动力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均由作为本次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潍柴动力承继。债权人可在自接到公司通知或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依法及时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依法要求在本次合并的全部生效条件成就或成为无条件时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的方式: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3号;邮政编码:412001。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733-8450108。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联系人:金卓钧联系电话:0733-8450105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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