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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7亿巨资炒期货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11:27  新京报
东北高速7亿巨资炒期货始末

1月18日,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受贿案再次开庭审理。图为张晓光案首次开庭情形。资料图片


东北高速7亿巨资炒期货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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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7亿巨资炒期货始末


  通过子公司东高油脂转移资金入市,估算收益在10亿元,张晓光收受东方贿赂1000万元

  □本报记者高泽阳 香港、吉林长春、白城报道

  2007年1月18日,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受贿案在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2006年9月,张晓光案首次开庭审理,后因重要犯罪嫌疑人东北高速子公司吉林东高油脂公司(下称东高油脂)原总经理东方归案,检察机关随即撤诉补充侦查。

  检方追加指控,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张晓光对东高油脂总经理东方在任职、个人公司向东北高速出售办公楼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东方送给的人民币900万元,港币100万元。

  记者获得的司法材料以及企业内部资料显示,东高油脂账面上先后共投入7.28亿元用于经营期货,而对于收益,业内人士估算应在10亿元之巨。

  此次开庭期间,记者查证了当年东高油脂诸多炒期货细节,随着更多司法材料公开,围绕在张晓光与东方之间的炒期货利益链逐渐明朗,随之与两位主角相关的情节也浮出水面。

  东高油脂项目闲置

  知情人士称,根本就不存在40万吨大豆现货交易,不过是掩盖期货交易的一种手段。

  2007年1月10日,吉林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阜丰大街2200号,东高油脂公司驻地。

  占地32公顷的巨大工厂有一多半场地闲置着,一人多高的荒草在寒风中摇摆,厂区里时而还能飞起一只猫头鹰。

  “就生产了一次,然后就闲着,一直在招商引资。”值班人员介绍。

  东北高速人士透露,东高油脂公司除了用少量大豆试车以外,从未进行过规模性的大豆加工。“他们打着采购原料大豆的幌子,将钱打入了期货市场。”

  有人士指出,这个幌子是东高油脂与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下称大连林达)签订的三份《粮油收购合同》。

  东北高速2004年年报曾披露了一起增值税发票案,案情为,东高油脂与大连林达2002年9月2日、11月12日、2003年2月21日在长春市签订三份《粮油收购合同》,约定由大连林达供应大豆40万吨,合同总价款为10.37亿元,供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东高油脂部分履行了合同,付款3.8亿多元。但大连林达公司一直拒开增值税发票,东北高速已于2004年12月2日起诉。

  虽然此案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判决东高油脂胜诉,但因大连林达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至今无法执行。

  知情人士指出,东高油脂与大连林达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掩盖期货交易的假合同。

  记者获得的这三份合同的复印件显示,林达公司向东高油脂提供大豆40万吨,总价10.375亿元。买方签约人分别为东高油脂总经理东方和副总经理于力;而卖方三次签约代表均为李强,从工商资料可以看出李强是大连林达公司的董事之一;但在东高油脂许多拨付款单上,李强又作为东高油脂经办部门经理签字。

  知情人士透露,两李强为同一人,乃是东方任总经理后出面聘用的。另外,当时根本没有实物现货交割。大连林达不仅没有提供增值税发票,而且始终也没有任何一家大连交易所指定的交割粮库出具的出库单。知情人士透露,负责对东北高速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几次对东北高速年报出具非标准的保留意见年报,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东高油脂仅有粮油购销合同,但始终不能提供作为实物交割凭证的大连粮库出库单。

  “因此可以断言,根本就不存在这40万吨大豆的现货交易。这只不过是掩盖期货交易的一种手段。并用民事诉讼将东北高速一些人挪用巨额信贷资金炒期货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东北高速一高层人士认为。

  拿工程送款200万港元

  东高油脂土建工程耗资达到4500万元,后来东方第一次送给张晓光、陈耀忠的200万港元正来自施工收入。

  东高油脂公司项目成立可以追溯到2001年。司法机关材料显示,东高油脂的成立不仅为后来的经营期货提供便利,还在一开始就成为张晓光和东方等的利益遥控器。

  2001年11月26日,东北高速董事会上,总经理陈耀忠首次提出了年产90万吨大豆综合深加工项目。但当时董事们认为投资开发部出示的项目调研报告太粗糙,没有形成决议。

  2001年12月30日,东北高速召开董事会审议投资油脂项目,拟固定资产总投资额9627万元,流动资金9136万元(企业自行贷款解决)。当时会议上公布了陈耀忠代表东北高速在2001年12月6日与吉林省植物油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东北高速拟以现金10000万元以内,占股份总额60%.吉林省植物油集团拟以慧泽磷脂公司资产预估6600万元,占股40%.

  到了2002年2月5日,出资方式出现重大变化。当天召开的董事会上,陈耀忠、东方作了介绍,原定对方以实物投资40%,改为以吉粮品牌与卵磷脂品牌出资只占5%.据东北高速高层人士回忆,董事们提出,合作方的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项目含义发生根本变化;风险都押在东北高速上了;应该拿出这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持会议的张晓光提出以后投资项目要实行风险抵押,提议“谁承包谁拿抵押金”,拿20%风险抵押金即1800万元。陈耀忠于是提出用长春西安大路一处在建的办公楼的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大连林达另一座楼的房产证拟作抵押资产,并组织起草了投资项目抵押承包管理办法草案,但几个月后,该草案未被董事会通过,抵押未成。

  “后来的情况说明,上述两处房产并不是陈耀忠的资产,实际上是东方的资产。”东北高速高层人士透露。

  2002年2月8日,吉林东高油脂公司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中东北高速占95%的股份,吉林省植物油集团占5%的股份。由陈耀忠担任公司法人和董事长。

  东高油脂注册后随即土建开工,东方对此打起了主意。据东方交代,2002年2月,东方找到陈耀忠。“我说土建工程就给大陆公司(长春大陆建筑公司)干吧,大陆公司有我的股份,别给别人了。”陈耀忠说行,但要求把院内的厂区道路、水泥晒台等部分给他干,还以大陆公司名义招标。

  东方供述,后来陈耀忠让一个叫夏辉的人做了厂区道路、水泥晒台部分,“陈耀忠实际是幕后老板。”

  陈耀忠后来向检方表示,“夏辉认识我。他找的我,我从东方在大陆公司的总合同中分出一块。”本月10日,陈耀忠表示,夏辉与其没有关系,后来干完活东方不给钱,夏辉还和东方吵起来。

  东高油脂土建工程耗资达到4500万元左右。后来东方第一次送给张晓光、陈耀忠的200万港元正是来自施工收入。

  筹资4亿元并力推东方

  检方认定张晓光收受贿赂,对东方在东高油脂任职一事提供帮助。

  东高油脂正在施工建设之中,东高油脂筹集资金并安插东方进入东高油脂也同步进行。

  2002年6月27日,东北高速董事会上,有议案提出东高油脂2002年内其生产所需资金共需8.8亿元。并指出两种资金解决办法,一是东高油脂向银行贷款,由东北高速担保;二是东北高速贷款后转借给东高油脂。

  董事们对此提出强烈反对。大家表示,项目立项时,公司称所需流动资金自己解决,当初如果说明东北高速还要出流动资金七八亿,董事们根本不会同意。因此董事会对此议案没有形成决议。

  2002年7月12日,东北高速召开的董事会上通过决议,同意东高油脂需要资金总量为9.66亿元。东高油脂公司自行筹措5.66亿元,东北高速为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4亿元。但需股东大会审议。

  2002年8月16日,在张晓光主持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了为东高油脂提供4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并责成东高油脂董事会分批使用(2002年内使用2亿元)。

  帮助东方进入东高油脂此时也正推进中。2002年8月10日,东北高速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东高油脂董事会组成议案,东方成为5名董事之一。

  对此,会上有董事疑问:“东方这个人到底姓什么?很神秘!究竟代表东北高速还是吉粮集团?”主持会议的张晓光表态,“因为从项目开始一直聘东方做筹备工作,就算东北高速的人了。”而董事们议论纷纷,最后张晓光不得不表示:“东方的事情以后再沟通。”决定暂时推荐陈耀忠等三人代表东北高速出任东高油脂董事,“另一名董事人选另议”。

  知情人士透露,陈耀忠在会后很快把东方档案调入东北高速人事部。

  2002年9月30日,陈耀忠主持东高油脂股东会议,通过了东方进入东方油脂董事会的议案。

  东北高速第三大股东华建中心对当时东方任职提出异议,并表示是违法行为。

  “但东方后来还反而当上了东高油脂总经理。”华建方面人士表示。

  1月18日,检方认定张晓光收受贿赂,对东方在东高油脂任职一事提供帮助。

  陈耀忠证言中表示,东方任东高油脂总经理是张晓光定的,包括上东高油脂这个项目就是为东方上的。

  但张晓光当庭表示,东方从未就欲在东高油脂任职一事找过自己,是陈耀忠后来将东方列入东高油脂筹备委员会,东方最后进入东高油脂也是总经理陈耀忠提名推荐,自己只是“没有干涉此事而已”。

  “董事会审议通过东方进入东高油脂的材料是后补的,董事会从来没有审议过此事。”张晓光当庭供述。

  东方的供述则为:“张晓光和陈耀忠都同意我当东高油脂总经理,具体他们俩怎么商量的我就不知道了。”

  4亿元贷款首次入市

  2002年7月东方动用东北高速1亿流动资金炒期货,2002年8月又使用4亿银行贷款炒期货。

  东方直到2002年8月,仍未进入东高油脂。但有证据显示,早在2002年7月,他已经操作东北高速资金进入期货市场。

  知情人透露,虽然8月16日东北高速股东大会通过为东高油脂贷款的议案,但早在7月12日董事会通过该决议的当天,张晓光就已经开始动手了。他越权亲自签发了贷款授权书。

  记者辗转获得的这份贷款授权书显示,授权书上授权单位、授权时限、贷款事由、授权范围等所有栏目均空白未填写。

  “张晓光以‘先办手续’为名骗取了部分董事的签字,然后填报虚假事由欺骗银行贷款。”知情人表示。

  另一些贷款文件则显示,随后在8月1日,张晓光私下以“过路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填报贷款申请,以东北高速名义与交通银行长春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4亿元。

  就在当日,张晓光又与东北高速总经理兼东高油脂董事长陈耀忠以支持“收购原料流动资金”的名义签订了转借协议,将上述资金转借给东高油脂。

  数份东北高速内部资料显示,这4亿元贷款在随后的使用中有三项重大出入。一是贷款并未进入东高油脂账户;二是并未专款专用(用于支持东高油脂收购大豆);三是并未按照要求2002年仅可以使用2亿元。

  材料显示,2002年8月2日,4亿元信贷资金被划至交行长春长江路支行东北高速账户的当天,张晓光与陈耀忠连签拨付款单,将这笔巨款汇入光大银行哈尔滨道外支行,收款单位为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公司。

  在这张拨款单上,盖有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公司财务专用章。

  东北高速内部人士透露,东绥公司并非东北高速控股,而且该公司至今也没有正常运营,单据上加盖的东绥公司财务专用方形图章纯系伪造,该图章一直在张晓光控制之下,东绥公司账户是张晓光、陈耀忠私自设立的黑账户。“东北高速拨款单属内部凭证,本无须收款单位盖章,这一画蛇添足的做法反倒留下了私开账户、挪用公款的马脚。”了解当年内情的人士透露,这4亿元在张晓光、东方等人的运作下,通过哈尔滨光大银行的东绥账户进入了大连期货市场。

  东方本人向检方供述,早在2002年7月,他就曾动用东北高速的1亿流动资金进入期货市场,2002年8月又使用东北高速4亿银行贷款炒期货。

  4.085亿8次操作入市

  从2002年12月27日到2003年3月24日,东高油脂共8次将4.085亿元打入大连林达交行账户。

  记者掌握的相关票据显示,这笔资金几经闪转腾挪后,最后分两次原路撤回到东北高速两个账户上。第一次是2002年9月19日,从光大银行哈尔滨道外支行东绥公司账户电汇划转2亿元(回到交行长江路支行东北高速基本账户上,在期货市场共运作了48天);第二次是2002年9月30日,又将其余2亿元分三笔汇至东北高速在哈尔滨光大银行道外支行账户,在期货市场运作了59天。

  检方曾就后一资金为何没有流回东绥公司账户讯问过东方,他对此的回答是:“陈耀忠让我转的,最后可能转回东北高速了吧。”东北高速内部人士则透露,东北高速在哈尔滨光大银行道外支行设立的这个账户,也是张晓光、陈耀忠私自设立的黑户。

  材料显示,东北高速9月19日收回的2亿元,又被张晓光、陈耀忠连签拨付款单,于次日转至东高油脂,名义上是支持东高油脂生产经营。

  知情人透露,“他们本欲再度入场炒期货,但被媒体曝光了。”2002年11月,有媒体报道了一家上市公司大笔资金坐庄期市,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接近张晓光的人士透露,张晓光随后赴京“公关”,返回后私下对许多人讲,问题解决了,监管部门说上市公司可以做期货,等陈耀忠回来要研究公开规范地做,现在应该做多,要“调大资金做多”。

  2003年初,大连大豆期货一路暴涨,接近每吨3000元大关。张晓光、陈耀忠于2003年1月29日再次追加2亿元转至东高油脂。

  东北高速财务资料显示,从2002年12月27日到2003年3月24日,东高油脂共分8次将4.085亿元打入大连林达交行大连开发区支行账户。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资金再次进入了期货市场,由林达公司做多大豆期货。

  单据显示,上述8次打入大连林达的4亿多元均为陈耀忠或东方签字,其中2003年3月24日打入大连林达的8000万和3850万两笔款项乃是陈耀忠个人签字。

  估算收益10亿元

  东方供述的期货入市资金为5亿元,陈耀忠提供数字则为“一共投入六七个亿”。

  2003年3月29日,高北高速炒期货行为再度被媒体曝光。2003年4月1日,东北高速紧急发出公告,第一次对经营期货情况进行披露。此次公告中披露,东高油脂总经理东方引咎辞职。

  东北高速称,炒期货的原因为东高油脂原本预计在2002年9月试生产,但由于在试生产期间新大豆没有收割,市场上没有货源,所以决定从大商所组织货源。

  然而,媒体披露的情况是,在2002年的大豆9月合约到期时,东高油脂并没有对其买入的该合约大豆仓单进行交割,而是全部平仓获利。

  张晓光和陈耀忠当时均向媒体表示,对东高油脂炒期货并不知情。但东方被捕后则供述,对于投资期货,张、陈二人心知肚明。

  1月10日,在东北高速办公室,陈耀忠向记者表示,他2001年8月才到东北高速,东高油脂干什么事情为此前的领导决定,“我没有决策权”。

  1月18日,张晓光当庭表示,“东北高速用4亿信贷资金炒股,陈耀忠是第一责任人,他要负主要责任,有严重失职行为。”2003年4月1日,东北高速公告中第一次披露投入期货市场的资金和收益的数字为,东高油脂进行大豆期货交易的使用资金为6000万元,盈利1126万元。

  2003年4月8日,东北高速2002年年报披露金额为,共计入市期货资金3.18亿元。

  中鸿新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对东北高速2002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并称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对其期货交易情况进行审计。

  2004年3月26日,东北高速2002年年报更正中第三次对期货交易情况进行披露,将收益金额上调为8095万元。

  东高油脂期货交易究竟投入多少资金?

  东方向检方供述的期货入市资金为5亿元。

  陈耀忠向检方提供的数字则为“一共投入六七个亿”。

  司法机关资料则显示,东高油脂先后共投入7.28亿用于经营期货。

  那么投资期货收益又是多少?

  资料显示,2002年5月到2003年6月,大连期货市场爆发了一波历史性的行情,大豆期货价格每吨从1900元一直被炒高到4100元。同期进场的客户保证金总共只有30亿-50亿元,东高油脂就投入数亿资金。

  有期货行家判断,东高油脂的4亿元资金如果仅参与2002年5、7、9、11月大豆合约的做多,其净收益应在4亿至6亿元;如算上通过大连林达公司多次进场频繁炒作10个月,累计所得应不少于10个亿。

  张晓光向检方交代:“东方在东高油脂炒期货时也不知道他到底赚了多少钱。”

  200万港元打点卖楼

  东方准备了100万港元送给张晓光,并谈到置换一事,张晓光说有可能性,并让东方询问陈耀忠意见。

  检方调查显示,在炒期货期间,东方并未行贿,向张晓光、陈耀忠行贿反而发生在炒期货事件之后。

  2002年底,东方的长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西安大陆一处18层楼房主体竣工,却缺少资金继续投入。此楼正是当初为投资油脂项目,陈耀忠曾计划用于抵押的两处房产之一。

  炒期货一事曝光后,东北高速筹划将一直停产的东高油脂出手。东方萌生了用楼换厂的想法。

  东方供述,他曾先后与陈耀忠、张晓光谈过此意向,得到二人同意。为了促成此事,2003年元旦前的一个休息日,东方准备了100万港元,在长春太阳现代居的张晓光家中送给张。并谈到置换一事,张晓光说有可能性,并让东方询问陈耀忠意见。

  2003年1月2日三点多,东方约陈耀忠在长春名门饭店见面。东方供述,“坐下来我们俩唠置换的事,他说会尽力办,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下来的,刚建完厂就置换。别有说道,整仔细点,得上几次会,慢慢往前推进。”分手时,东方送给陈耀忠100万港元。

  张晓光亦交代,陈耀忠后来曾向他提过东方送给陈100万港元的事情。

  东方后来交代,这200万港元正是其参股的大陆公司承包东高油脂建设工程获得的分红。

  据吉林白城市检察院人士表示,陈耀忠后来曾有上缴行为,警方未将这一部份资料移交检察院,因此未予追究。

  接近司法机关的人士透露,抓捕东方归案后,吉林检方曾从东北高速账户起获有人在张晓光案发后上缴的100万港元贿款。

  1月10日,对于东方送给的100万港元,陈耀忠对记者避而不谈,只表示请看2004年年报。

  东北高速内部人士表示:“东北高速的领导班子谁也没有听说陈耀忠上缴100万港元的事情。”如果该钱款被置入年报中,只能是混在东北高速惟一由港币结算的一块业务之中。

  售楼多赚500万

  东方最初心理价位为四千三四一平米,张晓光说别超过5000元一平米就行,于是定为4980元一平米。

  由于东高油脂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未能办理下来,东方的房屋产权证也未能办理下来,置换一事暂时中止。东方随后计划将18层楼房的上面4层卖给东北高速,其余14层用于置换东高油脂部分股权。

  于是东方先后找到张晓光和陈耀忠。

  2003年7月,陈耀忠提议东北高速购买西安大路一座18层商厦的四层楼共6000平米作公司办公用房,通过了总经理办公会。随后此提议在张晓光主持的董事会上讨论时,有董事对开发商东方房地产公司提问“此东方是否为彼东方?”但无人回答,该议案通过。

  据了解,当初东北高速人士考察楼房时,曾向张晓光提出,该楼位于商业区却无地下停车场,明显不适合办公用,但东北高速最后还是以3060万元一次性付款购下,价格近5000元/平方米。

  “但封顶后的毛坯楼上却挂出了3500元一平米的广告标语。其中名堂,不难看出。”东北高速高层人士指出。

  另据了解,由于东方房地产公司始终没有提供房产证明,东北高速于2005年11月在吉林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约,2006年8月东北高速一审胜诉。

  1月18日,检方宣读陈耀忠的证言为,“我们追查东高油脂炒期货收益的时候,张晓光跟我说,东方没有给钱,也没有钱给,咱们就买他的楼吧。”张晓光的说法则与陈耀忠相反。他解释,东方用东北高速贷款炒期货获取的收益只有3000多万入账,炒期货事件被曝光后,东方离职,东北高速总经理、东高油脂董事长陈耀忠找到东方追款,但东方表示东北高速必须购买其开发的楼房才肯还款。

  “陈耀忠先答应了东方,随后与我商量,为追回资金,我才同意了这件事。”张晓光说。

  东方后来交代,他最初的心理价位为四千三四一平米。

  但张晓光说,别超过5000元/平方米就行。于是最终定为4980元/平方米。

  东方供述,2003年5月,双方签订合同一两天后,张晓光要求款到后在房款中给他500万现金,他想在北京买别墅。东方后来交代:“售价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价格,确实多赚了500万左右,就是他不提出要,我也不能不表示,给他三五百万的。”但张晓光否认向东方要过任何钱,称东方撒谎。

  2003年6月,东方将100万元人民币送至张晓光长春家中,2003年7月,又分别两次每次将200万元人民币送到张晓光哈尔滨家中。送齐了500万现金。

  4层楼房售出后,东方并不满足。7月,他又向张晓光提到了余下的14层置换东高油脂股份的事情,张晓光说帮助协调。东方于2003年8月,再次给张晓光送去200万元。

  “大哥你帮助把这事办成了,我必有重谢,这是200万。”“张晓光态度非常好,他说:”我一定把你这事给落实好。‘“在8月份,东方第6次给张晓光送去200万现金。至此送款金额总计为100万港币,900万人民币。

  检方据此认为,张晓光对东方在个人公司向东北高速出售办公楼,以及拟以个人公司的办公楼置换东高油脂资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5年1月,张晓光案发,东方开始潜逃,直到2006年9月25日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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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炒期货收益疑流向香港林达

  东北高速期货案中始终萦绕着大连林达公司的身影,律师怀疑,东北高速炒期货所获收益通过“林达系”公司流往海外。

  大连林达的法人名叫路子泉,原籍为天津,现为香港身份。而在香港同样注册有一家“香港林达贸易公司”,公司法人为于琳(英文名Yu Lam)。大连林达正是香港林达的独资公司。

  香港林达的注册地址为,香港干诺道168-200号信德大厦25层2508室。

  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商业资料显示发现,该公司由路子泉(LoChi Chuen)、于琳(YuLam)与路天(LoTan)共同出资,于2006年4月26日登记成立,注册资金10万港元,路子泉为执行董事,注册地与香港林达贸易公司相同。档案资料还表明,路子泉、于琳与其子路天现同居一处:香港薄扶林路89号宝翠园。

  2006年底,在香港林达公司,记者并未能联系到路子泉。

  工商资料显示,路子泉还在内地的“长春东方房地产公司”担任法人,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名为王宇,她正是东方的妻子。

  东方交代,夫妻二人都认识路子泉。1997年夫妻二人欲成立房地产公司时,想借用港商身份享受优惠政策,于是将注册资金打到香港路子泉账户,再以路子泉在长春注册。“实际上公司是我的,跟路子泉没有关系。”对东方与大连林达的关系,陈耀忠也向检方直接描述为“东方的大连林达公司”。

  而代理东北高速增值税发票案的律师怀疑,路子泉乃是东方的“后台老板”,借大连林达炒期货,借香港林达输出所得收益。但此说法没有在检方调查中得到确认。

  记者在香港了解到,香港林达贸易公司原办公地香港德辅道中昆保大厦的兴业商业中心,是条件很差的办公楼。后迁至位于著名港澳码头的信德大厦,与许多大牌国际知名企业同在一楼。路子泉与于琳原来的住所德辅道西某处住房,是破旧的筒子楼。但二人现住所为宝翠园是港岛近年开盘的最豪华的高档公寓,每套房价数千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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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男人一台期货大戏

  东方原名张龙滨,1963年出生,现年44岁,与张晓光同属哈尔滨人。接近东方的人士描述,东方个头不高,身材微胖,戴一副眼镜,年近40岁时就已满头白发。“一般不吭声,城府极深。”哈尔滨外贸系统某人士至今对东方早年操盘玉米期货的手笔记忆犹新,圈内人士称东方为“玉米大王”。

  东方垂涎大豆期货乃是在结识张晓光之后。

  1999年7月,黑龙江省交通厅作为第一大股东成立东北高速时,张晓光被任命为董事长。

  2001年夏天,东方结识了张晓光,此时是张晓光担任东北高速董事长的第三年。“认识之后我们接触挺多。”东方后来向检方供述。

  张晓光认识东方时,正值东北高速寻觅总经理人选之际。陈耀忠听闻消息后向领导自荐。

  “领导同意推荐我。我听一个朋友说东方和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晓光很熟,就通过这个朋友介绍,认识了东方,由东方引荐认识的张晓光。”2006年10月,陈耀忠配合检方调查时表示。

  “东方向我推荐了陈耀忠。”张晓光亦向检方供述。

  2001年8月,陈耀忠被任命为东北高速总经理,并担任至今。

  本月10日,在长春的东北高速总经理办公室,陈耀忠向记者表示,任职是由董事会集体决定,并非东方所能说了算。

  三人熟识后在一次饭局上谈起了大豆深加工。东方交代,2001年下半年三人一起吃饭,谈到投资话题,东方提出搞大豆深加工。张晓光和陈耀忠表示支持。东北高速随后出资8万元聘请西安的专家进行调研论证。

  东北高速高层人士透露,所谓大豆深加工不过是一个幌子,东方一开始就想做大豆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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