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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房地产公司继续披露增值税影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10: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周悦 日前,国税总局发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被认为是房地产行业的最大利空,两市房地产上市公司股价也应声而落。对此,今日多家沪市和两家深市房地产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对《通知》对公司的影响作了说明。 其中有不少公司称对此早有准备。如保利地产(600048)、金地集团(600383)、天鸿宝业(600376)、金山开发(600679)、珠江实业(600684)、华业地产(600240)等公司均表示,此前已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各地方政府规定,或计提,或在房地产项目实现销售的同时已经预交了土地增值税。 栖霞建设(600533)称其在房地产销售时均已按相关政策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定的执行不会对公司2006年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华发股份(600325)与深振业(000006)均表示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已在销售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将按通知精神认真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武昌鱼(600275)称目前只有子公司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该公司受土地增值税影响较小。 也有多家公司并未计提增值税,但都表示公司2006年净利润不受《通知》影响,并且《通知》对在未来有限时间内对公司影响不大。 九龙山(600555)认为,目前公司未预提土地增值税,但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在扣除土地增值税影响后,公司开发的项目仍然可以获得较大的盈利空间。 *ST道博(600136)第一大股东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发展,在与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中,对“凤凰花园”二、三期项目开发收益权作出了收益保证。 此外,万通先锋(600246)、福星科技(000926)、天地源(600665)等多家公司表示,公司将在安排新项目开发计划、财务核算及经营业绩测算过程中考虑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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