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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房产公司齐称土地增值税影响甚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7:20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吕东 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日,针对上述通知有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万科A000002、深长城000042、阳光股份000608、亿城股份000616、泛海建设(00046)、招商地产000024多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坦言受此影响有限。 万科A今日公告称,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则和方法,便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但在土地增值税缴纳标准等方面与以往规定无重大变化。公司已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各地方政府规定,在房产实现销售的同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并按相关规则,在以往年度业绩中作了相应的成本预提,同时还在新项目发展中考虑了相关因素。 公司已披露的2006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50-65%的预期将不受上述影响。公司一直以普通居民住宅开发为主,因而受土地增值税影响相对较少。 深长城则表示公司已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各地方政府的规定,在房产实现销售的同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公司在新项目的开发运营中对土地增值税问题已经作了预先考虑。公司所开发的房产基本为普通居民住宅,项目结算受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影响较小。 阳光股份公告称,已经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主管税务机构办理了土地增值税登记备案手续。公司在项目的开发运营中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考虑和估计。《通知》的颁发对公司2006年经营业绩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对于这一通知,亿城股份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沿用税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和缴纳办法,同时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可依据本通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算管理办法。 亿城股份下属各房地产公司均已按照开发项目情况预缴了土地增值税,符合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本通知的实施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各地税务机关的具体清算办法出台后方可确定。 泛海建设公告称,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已在销售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公司将按上述《通知》精神认真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预计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有限。 招商地产认为,通知关于土地增值税缴纳的标准和办法没有变化。招商地产在房产实现销售时已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并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作了必要的考虑。此通知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完成2006年既定的利润计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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