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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国科控股操盘中科系股权加速社会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3:24 第一财经日报

  章轲

  目前,中科院投资高技术企业约450家,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达108亿元,约占全院国有资产总值的1/3。国科控股计划到2010年,所属企业销售收入要达到1700亿元,利润和净资产各200亿元

  中科院目前正加速推进院、所两级投资企业的社会化改革步伐,促使院属企业吸收社会资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规模产业化。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中科院2004年提出的到2010年院、所两级投资企业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的目标,已于去年中期修改为“35%以下”,并要求“完成全部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这意味着,社会资本可以参股、控股,甚至买断中科院旗下企业。

  据了解,目前中科院全院70个研究所的463家投资企业中,持股比例小于35%的已占总数的43.4%。在2006年12月召开的中科院2006年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会议上,该院副院长施尔畏表示,虽然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已取得一定进展,但离目标还有较大距离。

  据悉,随着投资企业股权的“稀释”,中科院已要求所属各研究所“积极主动地探索在处于小股东地位时,对持股企业的监管模式”。

  中科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院、所投资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700亿元;通过技术转移、转化使社会新增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

  “要想参股或控股中科院的企业,眼下是最好的时机。”2007年的元旦,一位北京老板兴奋地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长春热缩”社会化启示

  据中科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科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邓麦村介绍,2003年,院、所两级投资企业营业总收入534亿元,但联想集团一家就占去了大头,达到403亿元。而其他院、所投资的约390多家企业销售收入仅为131亿元,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公司仅有33家,企业发展很不平衡。

  与此同时,另一组数字也让中科院感到难堪:2002年,全国高新区(火炬中心)营业收入15326亿元,全国GDP更是高达10万亿元;而由中科院技术成果转化形成的自身经济效益和技术转移形成的社会经济效益合计只有650亿元,分别只占其中的4%和0.6%。

  无疑,这与中科院在全国科技界所占的龙头地位并不是很相称。就在这时,“长春热缩”(600110.SH)的股权社会化实践让中科院领导们眼前一亮。

  1987年,中科院下属的长春应用化学所(下称“长春应化所”)成立了长春应化所热缩材料厂,注册资金17.5万元。

  1993年底至1994年初,“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成立,实行了所企分开:以热缩厂的全部资产,包括技术产权、房地产等,作价3280万股,吸纳内部职工116万股,注册资本增加到3396万元;从1995年初至1996年初,增扩法人股2500万股,合人民币4250万元,使注册资本迅速达到5896万元;1997年10月7日,“长春热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中科院第一家所投资企业上市公司,共募集资金2亿多元,注册资本提升为8896万元,长春应化所持有3280万股,占总股本的36.87%,为长春热缩的第一大股东。

  2002年4月,长春应化所分别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华创合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转让4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28元人民币,获得收益13120万元。转让后,长春应化所持有3948万股,占总股本的11.82%,从长春热缩的第一大股东退居第三大股东。此举使研究所获利上亿元,为发展增添了后劲。

  杉杉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后,其在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重新策划惠州铜箔的经营目标和战略,使这一项目成为长春热缩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社会及产业界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和人才资源,实施退出机制,是将资本、管理、设备、人力资源与社会优势资源优化组合的最佳模式,是将研究所优势的科技资源与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生产要素密切结合的最佳选择。”施尔畏透露,近年来,中科院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就是推进院、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

  股权“稀释”计划

  2004年,中科院出台了《关于加快院、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的决定 》(科发产字〔2004〕235号),并明确提出,“从2005年起,已存续5年及以上的院、所投资企业,必须抓紧推进股权社会化,原则上,2010年前院、所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

  不过,这项工作对于习惯了学术研究的学者们来说,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据了解,截至2006年底,3个试点分院和11个试点研究所的184家投资企业中,持股比例低于35%的企业有100家,占投资企业总数的54.3%;14家试点单位近两年实现股权社会化的企业有29家,只占试点单位应进行社会化改革企业的28%。而按照中科院的时间表,各试点研究所(分院)应在2007年底前完成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

  目前大量的非试点研究所投资企业的社会化工作尚未全面展开。

  去年12月召开的中科院2006年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站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认识推进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宽广的眼光,采取更有效的举措,摒弃自我循环、自我发展的思维模式,推进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并提出,将研究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成效纳入年度“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的重要内容之一。

  去年3月9日,中科院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院属事业单位进一步认识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意义。记者注意到,这一《意见》对院、所投资企业社会化的指导性更强了。

  《意见》要求各研究所根据投资企业产业领域、股权结构、规模和经营状况的差异,在认真分析投资企业现状和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股权出让、股权置换、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

  对股权控制,中科院还提出:在研究所以投资企业方式进行技术创新阶段,研究所可通过占较大股份,来发挥自身的研发主导作用;在规模产业化阶段,则应由社会股东占控股地位,以发挥其经营管理的主导作用。

  “国科系”之梦

  随着投资企业社会化工作的推进,“国科控股”浮出水面,并逐渐担当起中科院“小国资委”的角色。

  2002年4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科控股成立,统一负责对中科院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有关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

  国科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亿元,现有持股企业30多家。

  据邓麦村介绍,国科控股的“盘子”其实很大。目前,中科院投资高技术企业约450家,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达108亿元,约占全院国有资产总值的1/3。国科控股计划到2010年,所属企业销售收入要达到1700亿元,利润和净资产各200亿元。

  根据《中科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科院对中科院、研究所两级占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国科控股负责管理和营运中科院直接占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经中科院有限授权,研究所根据中科院资产管理原则和营运方针,负责管理和营运其占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中科院有权按法定程序调用国科控股和研究所的收益。收益按照“统一预算、统筹安排、责任明确、规范运作”的原则,主要用于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吸引、培养和激励杰出人才;前瞻性战略高技术研究开发;弥补用于事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按国家有关规定,解决人员安置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国科控股的发展愿景是成为一家知名的、有特色的国有

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的社会化、市场化营运,形成国科系高技术产业集团。”国科控股董事长杨柏龄表示,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的众多中科院投资企业,蕴含着巨大的商业机会。而随着企业社会化的推进,中科院也已经不再只有成群的科学家了,目前,中科院2万名科研人员在企业工作,约占全院科研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附表

    中科院企业社会化改革时间表:

  ●第一阶段(2004年),制定政策与试点阶段。选择若干院、所投资企业,先行试点。研究所和国科控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同时,院有关部门与国科控股制定关于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有关政策措施。

  ●第二阶段(2005年),扩大试点阶段。选择北京地区、沈阳分院地区、长春分院地区、上海分院地区部分研究所进行试点。其他研究所应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2006年-2008年),全面推进阶段。借鉴试点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全面推进企业社会化改革。至2008年底,85%以上符合社会化改革条件的企业,院、所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基本完成已确定的企业社会化改革任务。

  ●第四阶段(2009年-2010年),巩固完善阶段。全面总结经验,完成企业社会化改革工作,形成完整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所对具备条件的持股企业,应继续推进其社会化进程,实现产业规模化发展。投资企业院、所股权比例降至35%以下。

  资料来源:本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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