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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修改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9: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浙大网新修改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浙大网新(600797)日前修改了此前于10月11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部分内容。修改后的激励计划,降低了激励对象行权条件。

  根据修改后的计划,激励对象要达到行权条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2006-2008年,浙大网新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分别比2005年增长30%、60%、100%;且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达到或超过15%;且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比上一年度达到或超过5%。

  而此前的行权条件为“2006、2007、2008年三年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5%或同期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10%”。

  同时修改后的激励计划,对每次的行权数量进行了修改。根据新计划,授权日后第二年可以行权

股票期权为已授权部分总量的40%;授权日后第三年可以行权股票期权为已授权部分总量的40%;授权日后第四年及以后可行权年度可以行权股票期权为已授权部分总量的20%。

  而按照原来计划的各期授权数量分别“授权日后第三年可以开始行权的、不高于已授权部分总量30%”、“授权日后第四年可以开始行权的、不低于已授权部分总量20%”。

  据了解,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为4000万股,占浙大网新股本总额的4.92%,行权价格为4.30元。其中向既定的激励对象授予2800万份股票期权,占股票期权总数的70%;剩余的1200万份股票期权为预留激励对象设置,占股票期权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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