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索美公司签署 S*ST集琦股权正式转让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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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9:05 上海青年报 | |||||||||
集琦集团没有屈服于来自持有其49%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昂生医药方面的压力,于12月23日与索美公司签下了转让S*ST集琦41.34%股份的正式协议,从而使国海证券借壳S*ST集琦(000750)上市一事迈出了第一步。而昂生医药方面的董事张秋利、裴启亮依然对S*ST集琦公告内容持反对意见。 本报记者薄继东
索美公司增加付款条件 经过了一次延迟签约之后,昨日S*ST集琦(000750)终于披露,12月23日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的第四大股东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在之前《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如期签订了S*ST集琦控股权转让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集琦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全部8889.7988万股S*ST集琦国有法人股转让给索美公司。转让总价款1.8亿元,折合每股2.02元,较S*ST集琦最新每股净资产高33.42%、最新市价低41.28%。 值得一提的是,正式协议没有如S*ST集琦12月22日披露的《<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中保证的那样,规定“索美公司将于12月27日向集琦集团支付7000万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取而代之的是这样一则约定:索美公司应在S*ST集琦转让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获证监会无异议函批复之日起的次日,向集琦集团支付首期股份转让款7000万元。无形中,索美公司增加了一项付款条件。 集琦集团称“国有独资” 更加微妙的是,公告在介绍集琦集团基本情况时称,集琦集团注册资本5730万元,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本不承认长治市昂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持有其49%股份。张秋利也非集琦集团董事长,仅是来自昂生医药的董事,集琦集团的董事长为范文鑫。这与S*ST集琦此前的公告是相矛盾的。 此前,桂林国资委有关人士向媒体表示,2005年12月昂生医药以588万元受让集琦集团49%股权一年来,昂生医药没有兑现承诺,没有使S*ST集琦扭亏,企业经营反而更加恶化,桂林国资委愿意全额退还昂生医药当初的股权受让款。分析人士指出,集琦集团此次被界定为国有独资企业,正反映了桂林国资委的态度。 双方较量还在进行 兼任S*ST集琦董事的昂生医药董事长张秋利、高级顾问裴启亮,对昨日的公告持反对意见。S*ST集琦并未刊发张、裴两人的反对理由,但表示,两人反对的理由与S*ST集琦公告所涉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关。据媒体报道,日前张秋利已向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等监管部门举报了集琦集团违法违规操作S*ST集琦资产重组的事宜。 而桂林国资委在采取上述行动、支持签署股权正式转让协议之前,也向桂林市人民政府作了《关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欠重组过程中受到个别人干扰的情况汇报》。 目前,国海证券方面已派两人专程进驻桂林,正加班加点准备相关材料。不过,国海证券借壳S*ST集琦上市一事是否就已经因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而尘埃落定,尚难以断言。显然,昂生医药与桂林国资委之间的较量还在进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