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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上市公司清欠开始读秒 做好准备追究当事人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07: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上证所:做好准备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证券时报记者 黄 婷

  本报讯 距离国务院要求的完成清欠的时限不到一周的时间,沪市清欠工作进入最后冲刺时刻。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务必按期完成清欠,否则有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距离国务院要求的完成清欠的时限只剩下最后几天,记者昨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沪市还有32家公司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占用余额合计71.83亿元。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沪市有201家公司已完成清欠工作,24家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已完成清欠公司家数占比达86.27%,合计清欠金额177.91亿元,占所须清偿资金总额的71.24%。在未完成清欠的32家公司中,有10余家公司承诺在年底完成清欠工作,另有近10家公司表示力争在年底完成清欠工作。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占用方和相关责任人恶意占用、拒不还款、清欠不力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要查清资金占用形成原因,明确占用责任人,固定证据,为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和移送司法机关做好准备。

  “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上证所呼吁各相关上市公司务必尽最大努力,以最快的步伐,在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按期完成清欠。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是资金占用方及相关责任人最后的选择机会,监管部门决心坚定,毫不手软,希望各方以完成清欠为实际行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我国

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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