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小股东告航天通信大股东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10:40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王 浩

  山西省太原市地方法院透露,中国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通信”)小股东姜菁、陈勇等五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航天通信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将在十二月二十三日单方面召开的股东大会,构成了对中小股东的侵权。当地法院已立案受理。

  航天科工于2006年11月1日签署致航天通信董事会的《关于提请召开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根据航天科工的提议,航天通信董事会于2006年11月13日发出《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并如期于2006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和第四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航天科工授权董事出席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通过决议并于2006年11月18日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将于2007年1月7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然而,航天科工无视航天通信董事会、监事会上述决议和公告,于2006年12月7日发布《关于召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称“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前,航天科工均未收到航天通信董事会、监事会的书面回复。航天通信董事会2006年11月18日公布了董事会决议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但公告的会议通知中对航天科工的提案作了变更,且未征得航天科工的同意,也未说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是应航天科工的请求召开的”。

  小股东们认为:航天通信董事会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股东大会召集权。同时航天通信董事会根据航天科工的提议,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召开以及公告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航天科工的行为严重涉及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了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记者还从航天通信董事会证实:近日上海、深圳、厦门、广州、杭州等中小股东已多次询问、查询有关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单方面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并了解有关司法诉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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