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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五小股东要告航天通信大股东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五小股东要告航天通信大股东侵权

  本报记者 袁小可

  正当航天通信与公司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矛盾日渐明朗化之际,矛盾的旋涡之中突现第三方———上周,手中总计持有700股航天通信股票的五位小股东,联手向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航天科工违法单方面召开股东大会,一股独大,侵犯中小股东权益。面对突然杀出的程咬金,航天科工要求于本周六召开的航天通信股东大会是否将受此影响?

  记者拿到的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姜菁、陈勇、朗拉弟、李智、曾涛等五人,分别在太原市迎泽区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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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700股,对于航天通信董事会与航天科工分别发出的召集航天通信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示异议,五位小股东认为,被告一股独大,不顾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恶意侵犯了原告的股东权益,因此诉诸法院,要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目前,法院对此已立案受理。

  昨日,记者与五位小股东代表联系后了解到,他们提起诉讼,是认为航天科工与航天通信董事会发布的公告内容冲突,在广大投资者中造成混乱,严重损害了航天通信上市公司的形象。他们表示,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且航天科工的行为严重涉及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了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五位小股东起诉航天科工12月7日发出的召集航天通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效,以保证航天通信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能够按期、合法地举行,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一纸诉讼将航天通信与航天科工都牵涉其中,两家正对何时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有所分歧的公司,对此都不能回避。

  ■连线当事人

  航天通信

  记者昨日致电航天通信某高管后了解到,公司目前已收到了起诉书的传真件,但尚未收到法院发出的正式公告函。该高管表示,这一诉讼显示股东之间存在异议,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当某股东认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而航天通信已就此事向监管部门作过汇报,监管部门表示无须对此事发布公告。

  “股东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后,作为上市公司,作为公司董事会,现在需要做的是研究下一步将采取何种措施来解决目前公司面临的问题,同时,我们也没有放弃,将保留付诸法律维护自已权益的权力”,该高管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写了公函,等待他们的最后裁决,站在今日时点上,在主管机构没有裁决的情况下,23号与下月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都将是合法的、有效的。”

  航天科工

  作为此次被起诉对象,航天科工公司资产运营部的相关负责人简短地给出了回复:“我们会对此作出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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