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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深圳证监局七举措促提高公司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11:13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昨日,深圳证监局召开深圳辖区2006年度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会上表示,将从七个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切实提高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质量。

  针对深圳上市公司在规范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张云东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

  一是加快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张云东要求还没有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要加大工作力度,在年底前进入股改程序;认真制定方案,在可行性上下功夫;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股改期间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要求。

  二是规范大股东行为。张云东表示,规范措施包括:杜绝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要求大股东不得滥用控股权;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张云东表示,深圳证监局将在今年的

审计监管中,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的会计处理问题,对于突击调节利润、不合理的采用和变更会计政策的,除了要对会计师进行风险提示,提醒会计师审慎发表审计意见外,还将责令公司进行专项补充披露,并将有关情况记入签字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监管档案。对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坚决立案稽查。

  四是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张云东表示,深圳证监局将把信息披露作为今后监管的重点和重要的监管手段。出现信息披露问题的,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强制上市公司详细披露、建议交易所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向市场披露有关情况、立案稽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建议

证监会在一定期限内不受理其报送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对相关股东在上市公司行使股份表决权进行限制等。

  五是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张云东表示,上市公司要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内部控制: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建立内部问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等部门的作用。

  六是规范股权激励行为。张云东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我们的基本态度是鼓励、支持和规范。希望上市公司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方案,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及时向证监局报备有关材料。

  七是规范并购重组行为。张云东要求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要勤勉尽责,要督促收购人规范自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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