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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新大陆折价转让子公司股权激励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建军

  在向高管进行期权激励后,新大陆又开始通过向高管折价出让子公司股权的办法来实施激励。

  11月29日,新大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按照这个议案,新大陆与梁键、林整榕、郑培强、余圣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控股子公司软件公司1.18%、3.65%、3.93%、0.22%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上述4个自然人,转让价格分别为45万元、138.55万元、149.3万元 、8.5万元。

  软件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29日,现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新大陆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05年12月31日,软件公司经

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3亿元,负债总额为1081.05万元,净资产为1.23亿元;2005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7020.63万元,净利润为4238.65万元。截至2006年9月30日,软件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801.53万元,负债总额为1128.5万元,净资产为1.37亿元;2006年1月至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023.68万元,净利润为1420.31万元。截至2006年10月31日,软件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385.91万元,每股净资产2.21元。

  根据公告,梁键、林整榕、郑培强、余圣争4个人受让软件公司股权的价格是按每股1元进行。新大陆对此解释说,转让软件公司股权为的是能更好地激励高层管理人员,提高公司运作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软件公司更加稳步健康地发展。

  资料显示,受让人梁键是新大陆副总经理、林整榕是新大陆监事。这似乎意味着新大陆在实施股权激励后对高管进行激励的又一种做法。但新大陆的公告没有说明郑培强、余圣争这另外两名受让人是否在公司任职。

  新大陆董事会表示,此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影响较小。因此项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也表示,此次部分股份折价转让予软件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有利于激励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便于软件公司更加稳步健康地发展。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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