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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北海港五不分开导致畸形占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11:5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S北海港五不分开导致畸形占款

  □本报记者 何军

  与众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不同,S北海港被占资金并非普通意义上的非经营性占用,而是因“五不分开”的历史原因形成的分离核算费用。

  S北海港成立于1988年,1989年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北海市国资委的关联方北海市港务管理局以全部经营性资产入股,由此转型为港口企业,形成S北海港与北海市港务管理局“两家机构、一块牌子、合署办公”的独特景象,无法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做到“五分开”。

  根据北海市国资委的相关批复,S北海港与北海市港务管理局实行“财务收支内部分离核算”的运作方式,将公司代垫的应由北海市港务管理局承担的港务管理收支和港务局行政管理费用等项目单独核算,每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后,报北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确认,据此编制会计报表。从而形成了S北海港没有彻底的“五分开”、大股东占用分离核算费用的历史遗留问题。

  截至2006年6月30日,北海市港务局占用S北海港分离核算费用总额为10565.81万元,其中,2006年以前分离核算费用9322.97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2006 年新发生的分离核算费用1242.84万元。2006年新发生的分离核算费用尚未经审计及北海市有关部门确认。10月26日,S北海港披露,公司预计全年新增分离核算费用总额为2300万元。

  正是因为长期“五不分开”,所以,即使在中国

证监会打响清欠攻坚战后,S北海港的资金占用依然不降反增。

  因此,北海市国资委推出清欠组合方案时必须彻底解决“五不分开”的历史遗留问题,这样才能根本解决大股东占款的弊病。

  好在这一点,北海市国资委已经意识到了。在今年8月7日上报的组合方案中,S北海港将剥离资产4260.75万元,北海市国资委将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清偿这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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