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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合同诈骗宝硕股份遭立案侦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09:52 法制日报

  刘行健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宝硕股份(600155)]因涉嫌借款担保合同诈骗,遭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据证券时报报道,目前,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威保变(600550)]以受害方身份已向保

  定市公安局报案,保定市公安局已向宝硕股份下发了《立案决定书》。宝硕股份表示,在接到立案决定书后,公司已开始调集有关担保的案卷资料予以详细核查,并争取尽早落实相关情况,尽可能最大程度降低各种风险,力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宝硕股份与天威保变有互保关系已有数年历史。据悉,2004年10月19日,宝硕股份与天威保变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互保额度为7000万元,担保期限定为2004年10月19日至2006年10月18日。截至2005年11月2日,天威保变共为宝硕股份提供了6300万元的借款担保。2005年11月中旬,天威保变同意为宝硕股份在中国光大银行

石家庄支行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和担保合同。

  在宝硕股份该笔借款逾期后,光大银行要求天威保变承担27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今年11月4日,天威保变公告,通过对外担保自查发现,公司为宝硕股份在光大银行的27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担保中,只有700万元已经披露,其余的2000万元没有披露。天威保变认为,其为宝硕股份在光大银行提供的是7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而宝硕股份在光大银行的贷款是2700万元。

  宝硕股份公告透露,天威保变认为宝硕股份采取了不法手段,擅自在天威保变董事会决议和担保合同上将700万元前加上“贰千”的字样,致使天威为宝硕提供了27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因此,导致天威保变出现为宝硕股份提供的2700万元担保,而且2000万元没有披露的情况。为此,天威保变向保定市公安局提出宝硕股份涉嫌诈骗行为的报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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