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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案开庭 中小股民不许以股抵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10:04 每日经济新闻

银广夏案开庭中小股民不许以股抵债

  何勇

  昨日,银广夏案于昨日上午9时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上海律师严义明与三位原告代表以及被告银广夏公司的委托律师出庭。由于原告方面不同意ST银广夏提出的“以股抵债”的方式,因此双方分歧较大。

  就在21日,ST银广夏发布公告,将以资本公积金中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向股东银川培鑫转增不超过2000万股股本,而银川培鑫则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中小股民诉讼。上述转增的股本,由银川培鑫代ST银广夏向中小股民支付,从而解决久拖不决的中小股民诉讼问题。据了解,ST银广夏剩余的诉讼请求金额为7165万元,而严义明代理的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则超过4000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虽然银广夏认可原告的赔偿请求,但同时提出由于目前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赔偿剩余的中小股民诉讼请求金额。如果银川市中院准许特定股东上述申请,并以生效法律文书的形式要求特定股东向中小股民诉讼原告履行支付股份义务时,银川培鑫就将上述转赠的股本向中小股民诉讼原告支付。而原告方面则表示不会接受每10元诉讼请求获赔2.2股股份的判决或调解结果,也不同意这种“以股抵债”的方式,坚持要求银广夏公司以现金方式赔偿。

  据了解,截至今年8月,银川中院共受理银广夏虚假陈述案103件,涉案总标的1.8亿元。由于此前银广夏公司通过与部分中小股民和解,诉讼请求金额中的1.03亿元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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