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公布未来三年系列关联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8: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国国航公布未来三年系列关联交易

  证券时报记者 钟彩    

  本报讯 11月10日,中国国航(601111)与中航集团公司、国泰航空集团、汉莎航空集团、北京首都机场集团等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披露了未来三年的关联交易金额。

  据悉,中国国际航空就招股说明书内披露的若干持续关联交易有关豁免将于2006年12月31日届满。其后,公司为继续进行该等持续关联交易,故此签订补充协议,这将适用于2007年1月1日以后公司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

  根据该公司与中航集团公司订立的协议,公司就包机服务框架协议衍生的收入的年度总额上限,将不得超过每年上限,分别为7亿元、8.12亿元及9.17亿元。公司向中航集团支付的销售代理佣金及奖金年度总额上限,不得超过每年上限分别为6300万元、7560万元及9072万元;售予中航集团供转售予最终用户的机票及货运舱位的年度销售总额上限,不得超过每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57亿元、4.08亿元及4.59亿元。公司应付中航集团公司租金的年度总额上限,不得超过每年上限分别为5500万元、6000万元及7000万元。

  据了解,中国国航自中航集团公司租赁总楼面面积约为59318.88平方米的16项物业;公司亦将向中航集团出租合计共6项物业,总楼面面积约7996.55平方米。此外,根据公司与中航集团公司订立的相互提供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各年向中航集团公司支付的款项总额,分别不得超过每年上限8000万元、9000万元及1亿元。

  根据中国国航与中航财务的订立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截至2007年-2009年12月31日止,集团与中航财务之间的若干交易的年度上限,不得超过以下的每年上限:集团与中航财务的存款的每日最高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为25亿;中航财务授予集团的贷款的每日最高未偿还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为25亿。

  中国国航前一交易日收盘价4.14元,跌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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