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与物流巨头普洛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7:46 中国证券报

中储股份与物流巨头普洛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引入先进设计标准和高端客户,提升物流技术管理水平,促进低廉土地增值

  本报记者 李文绚 北京报道

  昨天,中国最大的仓储物流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及旗下核心公司中储股份(600787)共同作为甲方,与全球最大的工业及物流设施开发商普洛斯中国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记者了解到,普洛斯公司将指定总部的全资关联方作为投资主体与中储成立合资公司,比例为双方各占50%,中储初期出资主要以现有土地使用权和仓储设施注入,普洛斯以现金注入;合资公司董事长由中储委派担任,总经理由普洛斯推荐。

  合作包括三方面内容

  本报记者了解到,中储与普洛斯的合作包括三方面内容:成立合资公司进行土地开发、物流仓储及综合设施方面合作;共同开发新土地资源;与合资公司相关的业务信息及客户资源共享。

  双方将在初期采取试点模式,由合资公司开发管理中储作为出资投入合资公司的工业地产使用权及仓储设施,并逐步增加新的合作区域。中储持有的设施标准较高、运营状况良好的仓储可作为中储出资投入合作公司,普洛斯以现金投入,现有租户租约一同转入合资公司。对于中储地理位置较好但资产回报率不高的仓储,合资公司将进行改造式重建。中储可以新的土地使用权和仓储设施进行增资,普洛斯将投入相同资金或资产保持股权比例。

  中储股份董事长韩铁林对本报记者透露,中储与普洛斯的合作模式将是合资公司投资建设仓储中心,然后将合资仓储中心出售给普洛斯旗下的产业基金,再由中储向该基金租赁仓储中心,进行经营运作;或者不出售给基金,而是直接由中储进行经营,客户将由普洛斯提供。

  这个过程中,中储总公司或中储股份的资产能得到三重增值:一是土地增值;二是将仓储中心出售给基金的增值;三是经营运作仓储中心的收益。

  韩铁林对本报记者表示,具体合作内容尚在商洽中,或者先建设一个物流中心,或建设一个大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或者一个大商业社区,但“双方合作的第一个项目将可能在滨海新区展开”。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首个项目在滨海新区,应该不限于现有仓储业务,中储总公司和中储股份将加大在滨海新区的土地储备力度。

  双方实现优势互补

  据介绍,普洛斯是全球最大的工业

房地产投资
开发商
,1993年在美国主板上市,世界1000强企业中近半数是其客户。普洛斯把中国业务推进作为其全球开发重点,中储总公司和中储股份则拥有中国最大的仓储物流网络。

  业内人士称,在目前中储总公司还未完成整体上市情况下,相关项目收益归属应当取决于投入合资公司的仓储和土地目前归属中储总公司还是中储股份。但因为中储总公司80%资产已进入中储股份,加上中储总公司有意在明年完成现有资产的整体上市,与普洛斯合作将主要围绕中储股份展开。

  业内人士表示,中储总公司整体上市是一个过程,中储股份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将不断接受国资委划拨的重组的央企资产,这些资产将划拨中储总公司,整理后未来可能进入中储股份。

  在中储总公司80%资产已进入中储股份、其余资产在整体上市过程中的背景下,业内人士认为,普洛斯的国际客户网结合中储庞大的属地资源,将使双方优势互补;引入普洛斯的资金及先进仓储设施设计标准和高端客户,将加速提升中储现代物流技术、资产管理水平;中储可以有效对接美国

资本市场,促进原有低廉的土地资源增值。

  物流金融结合创新

  中储股份业务模式重要特点之一,是物流与金融结合创新,如质押监管业务,此次与普洛斯战略合作也将体现物流金融创新特点。

  韩铁林对本报记者透露,公司将考虑通过控股一家境外的财务公司或信托公司的方式进行仓单质押业务,这样中储股份将可能享受利差;公司目前大力发展期货交割库的期货仓单质押。

  让中储仓单成为可转换的凭证将可能是公司下一步考虑的方向,但这将取决于金融政策。由于中储股份注册在天津,而滨海新区在外汇管理方面的试点政策将使中储股份在物流金融方面面临更好的突破口。

  同时,中储股份将试点物流电子交易平台,对此科技部将投入部分资金,公司将把平台打造成与质押监管结合的票据平台,引入基金信贷协助客户完成钢铁货品付款。业内人士认为,该电子交易平台如果引入基金信贷,将提升中储股份在钢材进货和销售的定价能力,可能使中储股份成为国内钢铁销售的大垄断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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