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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10天清欠10亿不太可能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4:03 第一财经日报
澳柯玛内部人士预计不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虞子昂 澳柯玛(600336.SH)10月10日发布的法院判决大股东澳柯玛集团10日内还款10亿元的公告,令其即日股价一度上扬,但澳柯玛一位人士近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到期(11月4日)完成的可能性不大。 澳柯玛人士表示,法院已开始主导协调执行此前的判决,用来以资抵债的部分资产存在他项权利会导致执行时间的拖延,而大股东方面不存在太大阻力。 知情人士透露,法院是在9月30日作出判决,董事会10月10日接到判决书。 严义明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表示,按法院作出判决后15日内被告拥有上诉权利的规定,如澳柯玛10月10日接到判决书,判决在10月26日生效,10天的履行期至11月4日止。 “目前判决正在由法院主导协调执行,澳柯玛商标的价值评估也在由法院主导进行,现在还没有结果。已冻结锁定的部分将用来以资抵债的大股东资产存在他项权利将是执行面临的主要困难,会拖延执行的时间,哪怕存在他项权利的金额很少,我们也要逐个部门地协商解决,10天之内执行法院的判决进而完成清欠是不太可能的。”澳柯玛人士表示,“但对于年底完成清欠的目标,除了一些资产在解除他项权利的时间障碍和政策障碍上的困难之外,大股东这方面的阻力应该不大。” 上述律师还称,如果法院的判决在规定的10天履行期内没有得以执行,针对原被告双方都是法人的情况,原告自判决书规定履行期的最后1日起有权于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该期限申请执行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但另一位澳柯玛内部人士预计,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澳柯玛并不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澳柯玛集团及其关联方总计占用澳柯玛19.47亿元资金。今年10月10日公告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澳柯玛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10.2亿元欠款,逾期不能给付则双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已经对另外两项总金额8.5亿元的关联方占款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人士称,目前这两起诉讼金额分别为8.2亿元和3005万元的官司正在审理过程中,预计判决结果很快就会出来。 澳柯玛昨日以3.15元开盘,3.12元收盘,下跌0.95%。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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