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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热电股东利益隧道 巨资房地产收益拱手让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 08:08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东方热电股东利益隧道巨资房地产收益拱手让人

  东方热电是又一个利益输送“隧道”,巨资投入的房地产项目正在源源不断产生收益却拱手让人

  本刊特约作者 张彤/文

  10月11日,东方热电(000958)发布2006年三季度业绩预告称,因主要原材料煤炭的价格居高不下,公司前三季度将会出现约2500万元的亏损。

  虽然

煤炭价格居高不下是不争的事实,但导致东方热电近些年日渐衰败的真正原因,“人祸”才是其中最主要的根源。

  抵债变成又一次剥削

  第一大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热电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方热电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热电”,东方热电集团持有90%的股权)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导致东方热电基本面不断恶化的罪魁祸首。同时,深圳热电还持有东方热电第二大股东上海宽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宽博”)60%的股权。

  由于东方热电集团经营日渐困难,亏损不断加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而且还承担着大量政策性社会性采暖和基础性热源热网建设任务。为此,东方热电集团占用了东方热电的资金。而深圳热电则是因投资项目造成资金困难,东方热电为其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深圳热电通过贴现、票据质押取得资金,由此形成对东方热电的资金占用。

  截至2006年5月31日,东方热电集团及深圳热电通过资金拆借及商业承兑汇票,分别占用东方热电3.18亿元、0.88亿元资金,加上资金占用费,资金现值共计高达4.14亿元。

  2006年7月,东方热电集团及深圳热电以经营困难,无法以现金偿还占用资金,所属资产变现能力差,也无法变卖资产予以偿还等为由,决定以资产和股权抵偿占用东方热电的资金。

  虽然通过以股抵债及以资抵债的方式,目前大股东已经偿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但实际上所谓的以股抵债及以资抵债是对上市公司的又一次剥削。

  资料显示,东方热电集团用于以资抵债的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楼、热力管网等,评估值2.54亿元。由于上述土地使用权等在抵债前为东方热电向东方热电集团租赁使用,因此在这些资产抵债进入东方热电后,东方热电每年减少支付土地租赁费等298.5万元,可年增加利润298.5万元。

  然而,上述资产抵债进入东方热电后,由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每年的摊销额为876.3万元,由此将导致东方热电的净利润每年减少876.3万元,上述增利和减利因素相抵后,此次以资抵债非但不能让东方热电从中获益,反而会导致公司每年减少利润577.8万元(未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

  除以资抵债外,东方热电集团还以注销其持有的东方热电4424万股股权的形式,抵偿占用资金1.59亿元,折合3.6元/股,而目前东方热电二级市场的价格仅2.90元左右,以股抵债价格高出二级市场价格近25%。

  大股东当初从上市公司手中捞走的是真金白银,如今还回的却是亏损资产,而大股东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则顺利高价减持了所持股份。

  卖掉生蛋的鸡

  除了大股东赤裸裸地对东方热电进行掏空外,目前东方热电的资产还正在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流失。

  2006年9月26日,东方热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东方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兴业”)拟将其所持有的北京丰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下称“北京丰中”)股权转让给中国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爱地”),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据东方热电称,之所以卖掉北京丰中股权,是因为北京丰中开发的“酒仙家园”项目由于当初爆发“非典”疫情、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致使该项目未按原定计划开工。近期,由于国家逐步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

宏观调控力度,房地产行业投资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公司从长远发展考虑,决定收缩辅业,收回房地产投资。

  公司给出的理由似乎合情合理,同时当初东方兴业收购北京丰中50%股权时的价格为1000万元,如今再以10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中国爱地,表面上东方兴业也并不吃亏,但实际上这背后却大有文章。

  东方兴业是东方热电2003年出资1.35亿元,与上海宽博共同出资组建的,东方热电占东方兴业90%的股权。东方兴业成立之后,就于当年出资1000万元收购了北京丰中50%的股权,根据东方热电近年来的公告显示,东方兴业除了持有北京丰中50%的股权外,并没有其他的项目和投资,东方兴业似乎就是为了收购北京丰中而设立的。

  据东方热电公告显示,在收购了北京丰中50%的股权之后,由于北京丰中开发的“酒仙家园”项目所需资金由各股东按比例追加投资,因此东方兴业随即对该项目追加了1.20亿元的投资。但是,我们却发现了这样一个细节:

  根据东方热电2006年9月26日的公告显示,北京丰中设立时,由于原股东出资没有完全到位,因此东方兴业取得北京丰中50%的股权后,为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对于原股东出资未到位部分,东方兴业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了承接,出资未到位部分挂账金额为900万元。

  北京丰中的注册资本仅为2000万元,竟有900万元的出资未到位,而扣除东方兴业的1000万元出资,实际上其他股东的实际出资仅有100万元到位,那么这些连区区900万元出资都拿不出来的股东,怎么可能会按比例追加投资呢?可以判断,实际上北京丰中的项目几乎完全是凭借东方兴业的资金启动起来的。

  据东方热电的2005年年报和2006年半年报显示,2005年,北京丰中达到销售条件,全年完成销售收入2.89亿元,主营业务利润率达到37.05%,通过合并报表,东方兴业获得1884.19万元投资收益。2006年上半年,北京丰中销售收入为9782.24万元,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由2005年的37.05%上升至42.80%,通过合并报表,2006年上半年东方兴业获投资收益663.83万元。

  通过持有北京丰中,半年就可以获得663.83万元的投资收益,1000万元将其卖掉显然是件很吃亏的买卖。同时,资料显示,在东方兴业未收购北京丰中之前,东方热电存货中的开发成本为零,而收购之后,公司的开发成本开始大幅增加,截至2006年6月30日,东方热电存货中的开发成本达3.55亿元,由于目前东方热电只有北京丰中这一个房地产项目,因此可以判断,这3.55亿元的开发成本应该来自北京丰中。由于北京丰中目前的主营业务利润率高达42.80%,因此即使北京丰中今后不再进行新的项目开发,这3.55亿元的开发成本在销售之后也是一笔不菲的收益。

  实际上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北京丰中目前开发的“酒仙家园”项目的实际名称为“晶都国际”,项目占地近两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目前每平方米平均的销售价格在万元以上,按此计算,实际上北京丰中还有相当大的利润空间。当初凭借东方兴业的资金北京丰中才有了今天的发展,如今北京丰中从投入期进入到收获期,东方兴业此时将北京丰中以原始投资成本置换出去,显然是把即将到手的利润增长点拱手让给了别人。

  东方兴业将北京丰中以如此低的价格卖给中国爱地令人不解。一个细节是,据武昌鱼(600275)2004年12月24日的一则公告显示,中国爱地的董事艾忠还担任着东方热电大股东东方热电集团分公司经理一职。

  前景尴尬的35亿元投资

  东方热电公告称,卖掉北京丰中股权收回房地产投资后,公司将集中力量发展热电联产主业,计划投资35亿元,实施良村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而据4月份公司公布的2005年年报显示,良村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1.7亿元,短短数月时间,31.7亿元如何变成了35亿元不得而知。

  近年来,东方热电在热电产业投入了巨额的资金。目前,东方热电正在进行热电四厂三期扩建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2亿元,其中一期投资1.5亿元,二期投资0.7亿元。据公司公告显示,由于一期项目仅供热不发电,每年运行时间仅117天,导致总成本费用较高,预计建成后年亏损680万元。

  为此,东方热电拟于一期建设投产后尽快配套建设二期50MW发电机组,用以保证热电四厂的经济效益,二期建成投产后,将实现扭亏为赢,预计实现经济效益515.83万元。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二期项目尚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有不被批准的可能性,若不批准,无疑会对该项目的盈利能力构成风险。

  而据石家庄政府下发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良村南郊热电项目建设的通知》(石政办发[2004]108号)显示,在东方热电拟投资35亿元建设的良村热电厂扩建项目完工后,将取代市热电一厂、热电四厂、良村热电厂,而资料显示,热电一厂、热电四厂和良村热电厂恰恰为东方热电目前最主要的资产。

  很显然,东方热电拟斥巨资35亿元投入的良村热电厂扩建项目建成后,将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构成重大冲击,而目前公司还投入巨资对即将受到冲击的热电四厂进行扩建,无疑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而在这些矛盾的背后,显然存在着较大的政府因素,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

  在政府之手和大股东之手的双重压力之下,东方热电怎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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