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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实业否认关联关系 相关公告实为欲盖弥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荣华实业否认关联关系相关公告实为欲盖弥彰

  □本报记者 石丽晖 新华社记者 王衡

  10月10日,荣华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在历经13天之后,就本报的相关报道发布了澄清公告。本报当日又发表了《荣华实业“澄清”公告实为混淆视听》的报道,就荣华实业澄清公告所及的两大内容以事实加以了驳斥,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淀粉应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而2005年荣华实业的淀粉收入为1.89亿元,增值税却为0。二 是荣华工贸收购上市公司的钱并非自有资金,而是向银行借的。并且在收购期间,发生了上市公司流出资金量恰与收购的资金量极其吻合的巧合。

  对于澄清公告所及的其他内容,记者经过数日的进一步调查核实,从荣华实业与各股东间的实际关联关系,证明其同样是在混淆视听。

  股东关系之融达、华信

  澄清公告称,在荣华工贸收购原大股东甘肃省武威淀粉厂时,与融达饲料、华信食品分别出具了承诺,承诺彼此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一致行动人。荣华工贸还提供材料,以证明融达法人代表王三宗和华信法人代表杨秉超没有在该公司工作过。

  融达、华信是上市公司并列第三大股东。但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融达的法人代表王三宗在荣华集团(即荣华工贸)担任工会主席;华信的法人代表杨秉超在荣华工贸担任办公室主任,两家公司的经营场所也由荣华工贸提供(图1至图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融达、华信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而荣华实业多年来始终隐瞒该关联关系。

  融达、华信注册资本分别为200万元和300万元,成立不久就以1亿多元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并使荣华工贸在半个月后对荣华实业的收购避开了要约收购的限制。

  股东关系之武威淀粉厂

  澄清公告称,根据武威淀粉厂提供的说明,该厂是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3540万元,出资方属原武威市财政局。严新林为厂长、法定代表人,至今没有变更过法定代表人。张严德先生从没有担任过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记者调查所知,武威淀粉厂原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在1996年的年检报告中,出资者名称中明明白白地写着“荣华工贸总公司”,法人代表由张严德变更为明俊年,后者即明氏荣华工贸的法人代表(图8)。

  1997年淀粉厂年检报告中显示,荣华工贸是淀粉厂的出资方,并且在甘肃省武威地区审计事务所进行了审计,注册会计师签了章(图9、图10)。荣华工贸还向工商部门出具证明:兹证明我公司淀粉厂营业执照正副本因外出办事,请给予年检为盼(图11)。

  1996年,武威淀粉厂设立供应处,荣华工贸出具了同意批复(图12),卢万发担任供应处处长。从履历表中可以看到,1988年起,卢万发历任荣华公司彩印厂副厂长、武威塑料农膜厂副厂长、荣华公司副经理、武威淀粉厂副厂长(图13)。

  可见,武威淀粉厂是荣华工贸一手组建起来的。淀粉厂的国有包装不过是为了促成荣华实业上市,荣华工贸一直在淀粉厂背后“垂帘听政”。

  股东关系之武威塑料农膜厂

  澄清公告称,农膜厂的出资方属武威市高坝镇人民政府,张严德、严其林前后担任农膜厂法定代表人。2003年1月15日,农膜厂改制为武威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生虎。

  但记者调查所悉,农膜厂1992年开业登记注册书的封面就显示,组建单位是甘肃省武威市荣华经销公司。根据澄清公告中第二段“关于大股东历史沿革和资产情况”可知,荣华经销公司就是荣华工贸的前身(图14)。农膜厂组建者法人代表一栏显示为张严德(图15)荣华经销在申请办理农膜厂的营业执照报告中,明确表示农膜厂为自己所建的集体福利企业(图16)。并且,荣华经销发布文件任命了农膜厂第一任厂长施新年。可以看到,明氏荣华工贸的法人代表明俊年时任农膜厂副厂长(图17至图19)。

  也就是说,现第一大股东的前身组建了现第二大股东的前身。

  杨生虎也是一张老面孔。1996年,武威市荣华农副有限公司成立,荣华工贸控股80%,杨生虎出任法人代表(图20)。法人代表履历表显示,从1990年起,杨生虎就在荣华工贸担任经理(图21)。

  股东关系之武威饴糖厂

  澄清公告称,武威饴糖厂由原武威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出资成立,企业性质没有改变,荣华工贸并没有出资。卢万发任该厂厂长、法定代表人,至今未变更。

  但事实是,甘肃省武威饴糖厂是上市公司第六大股东。在饴糖厂2003年年检报告中,显示出资者为荣华工贸,出资额为900万元(图22)。卢万发与荣华工贸的关系前面介绍过,不再赘述。饴糖厂的职工名册里,杨生虎作为副厂长赫然在列。

  股东关系之永鼎、远通

  永鼎是上市公司第七大股东,注册资本500万元,上市公司总经理刘永持有90%的股份。

  远通是上市公司第八大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上市公司董秘程浩持有95%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规定,刘永、程浩属于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10.1.3条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永鼎和远通属于荣华实业关联公司,而上市公司长期隐瞒该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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