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律师吁国资督促东方电子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1:03 北京商报

律师吁国资督促东方电子赔偿

  2001年9月14日,某媒体报道的《东方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财务数据真实吗?》,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后,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迅速浮出水面。截至目前,这起涉及金额最大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仍没有最终定论。对于此案,本报一直在跟踪报道。近日,该案原告集体谈判律师团发表了关于呼吁烟台市国资委督促东方电子公司全面履行股改承诺的请求函。

  赔付金额有已折让

  记者发现,对于赔付金额的具体数目,该函先是提到案件索赔金额高达4.42亿元;之后又提到在东方电子的股改方案中,东方电子控股股东承诺将以其持有不超过6021万股股份承担65%的责任。按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3.23元/股计算,折合现金1.94亿元,也就是说东方电子公司需要拿出1.05亿元的配套现金来承担另外的35%责任,而这两个数目之和只有不到3亿元。

  赔付金额有如此大的差异,该案原告

维权律师团律师郑名伟认为,双方在赔付额度存在的差异是该案进程中的关键问题。就是目前的这3亿元,对于东方电子来说,也并没有做出一些实际性的赔付工作,所以为了挽回损失,原告投资者可以在赔付上做出适当的折让,但是折让的数额并不以东方电子提出的数字作为最后赔付金额。

  另外,请求函中提到,目前,股改方案中承诺解决虚假陈述索赔案的6个月期限已过去了2个多月,东方电子

股票也一直停牌至今,但东方电子既不拿出一个多亿的配套现金与原告投资者和解、履行股改承诺,也没有同代表大多数原告的代理律师们进行全面谈判,却只愿在烟台国资委下属的集团公司提供的股票范围内转圈。但同时郑名伟表示,如果法院最终敲定一个具体的赔付数额,那时原告将不做出任何让步,东方电子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口气软中带硬

  据了解,该函在首要位置提到“在这10多年的发展中,山东省烟台市国资委下属的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从刚投入的2200万原始股份,已变成如今的2.96亿股,按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3.23元/股,总市值高达9.55亿元,国有资产增值43倍多。由此,东方电子也为地方经济做出了贡献,这中间,既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原因,又有贵委(烟台国资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包含了东方电子公司员工的辛勤劳动,更有广大东方电子投资者的贡献!”

  如此热情洋溢之词,用在请求函的首段,让人费解。但郑名伟对此有不同的理解。他认为,烟台市国资委作为东方电子的顶级管理者,在东方电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收到不少的利益,而这些利益是以中小股民合法知情权的损失为代价的。郑名伟表示,把这样的语言放在开头,相信相关部门看后在“心花怒放”的同时也会感到“日子不好过”。

  另外,在该函中律师团表示“由衷地欢迎贵委(烟台国资委)为解决该案所做出的实际行动与努力。”对此,郑律师表示,之所以用“欢迎”而不用“感谢”,是因为维护股民的权利本是相关部门分内之事,他们如果能真正有所作为也是理所应当的。

  赔付股票有用吗?

  针对请求函中东方电子提出的股票加现金的赔付方式,郑名伟认为,就东方电子目前的状态来看,全额现金赔付不太可能,所以用股票来赔付,投资者也可以接受。而东方电子股票一直在停牌,何时复牌、复牌后是否会跌,这些都会影响股民手中股票的价格。

  对此,郑名伟认为,虚假陈述案件一了结,东方电子就会复牌。而股票到时肯定会有较大的波动,因此,到时涉案双方都会有一些措施来防止股民手中的股票变成废纸。 崔吕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42,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