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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律所联名致函请求法院主持东方电子谈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23:55 东方早报

17家律所联名致函请求法院主持东方电子谈判

  昨天,国内17家律师事务所联名致函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召集、主持东方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案的和解集体谈判,涉及诉讼标的约3亿元。以集体谈判的方式促成和解,这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案件中还是首次。

  律师团谈判代表之一、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昨天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他昨天已就此事与法院方面进行了沟通。他认为,集体谈判的方式对法院有利无害,预计法院不会持反对态度。

  “此前由于种种原因,集体谈判的方式,尤其是这种由多位律师和多位原告共同参与的集体谈判从未在国内民事诉讼中应用。事实上,这种方式使案件审理更加简单化,它在既不改变现有制度,又不改变审理方式的情况下,实现了合并审理。”宋一欣说。

  “此举的核心问题在于维护原告和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公平的诉讼地位。”宋一欣昨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法院的态度事实上并无所谓,关键是此事所带来的意义。他认为,一方面,集体诉讼将原告方的力量联合了起来,使得原告在与被告的博弈中可以维持一个公平、平等的诉讼法律地位;另一方面,集体诉讼这一方式为今后

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条新的解决途径。

  在拖延三年之后,

东方电子案首批案件终于自9月5日起在青岛市中院公开审理。当时,法院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将择日调解,但至今仍未确定调解日期。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开庭不判决”的怪现象仍在继续。对此,顾文江表示,苦等了三年的广大受损投资者,此刻心情非常焦急。

  接近此案的另一位知情人士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事实上,原、被告双方在社会力量上的差距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据他称,为应对此案,东方电子已经在幕后做了许多“积极工作”。这是17家律所此次欲合力谈判的重要背景。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试图向东方电子了解此事,但董秘办工作人员对此不置可否。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辗转得知,东方电子原来的董秘现已辞职,董秘一职目前暂由董事长梁贤久兼任。

  律师团在递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函件中则称,和解集体谈判原告律师团代理的东方电子案诉讼标的约为3亿元,占该案总诉讼标的的三分之二。律师团全体成员推举宋一欣律师、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等作为谈判代表,进行该案和解谈判。

早报记者 陈其珏 实习生 孙晓旭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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