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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太光董事付国斌辞职 曾炮轰公司多项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23:30 新浪财经

GST太光董事付国斌辞职曾炮轰公司多项违规

  新浪财经讯 今天(21日),GST太光(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会收到了付国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

  GST太光称,董事付国斌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在上个月底

审计GST太光半年报时,董事付国斌投了反对票。同时,付国斌表明了八点反对意见,“炮轰”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存在的诸多违规之处。

  付国斌表示,他反对意见共8点,具体如下:

  第一,没有及时将会议通知等董事会文件发至其本人。

  第二,巨龙信息与GST太光的117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案,已经深圳中院2005 年7 月一审判决,GST太光总经理俞翔在深圳中院的判决书上签字表示知晓,至今没有披露。

  第三, 本人在报告期内及本人任太光董事以来的董事表决意见没有被完全披露。

  第四,审计报告附注第八条第2 款“截止2006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为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098 万元提供担保。”没有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董事,在表决意见中多次表示,并提供了其与新富、达博投资的历史协议表明,上海人民温州电器,通过自然人控制申昌科技成为太光的实际控制人。

  第五,本人作为董事,已在表决意见中多次表示,审计报告附注第九条,公司与湖北至诚环保公司3545 万元存货购买合同及其行为;审计报告附注第十条,公司与诚信信用公司3897 万元应收帐款转让协议及其行为,除定金外,均超期半年未履行,而半年报和审计报告对此没有解释。

  第六,北京新美

房地产公司1998 万元,北京金冠投资公司502 万元两笔占用资金,是属于上市公司历史上的前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公司管理层在半年报和审计报告中没有任何风险、责任披露。

  第七,本人作为董事,多次向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索要董事履行义务的上述事情的经营资料,法律资料和财务资料,书面要求,亲赴上市公司要求,都未果。第八,半年报中关于定向增发新股定向收购经营性资产的董事会会议,至今为止,除提供了惠州德盛数码资产的评估报告摘要电子版外,至今未能提供任何会议资料和文件。

  GST太光表示,付国斌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会尽快提名推荐合适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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