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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吸收合并式整体上市方案于9月25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23:19 新浪财经

上港集团吸收合并式整体上市方案于9月25日实施

  新浪财经讯 上港集团吸收合并式整体上市方案于2006年9月25日实施,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G上港股东可按照1:4.5的换股比例,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G上港股份转换为上港集团股份,或者以全部或部分G上港股份行使现金选择权。

  据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16.50元/股的换股价格取得现金,相应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第三方进行换股。

  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25日,于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G上港股东(上港集团除外)均可按本公告的规定选择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换股;申报期间为2006年9月26日至10月9日(期间交易日)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代码为“706002”,简称为“上港现金”。

  G上港控股股东上港集团持有公司70.18%的股份,以换股发行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242171.05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54%;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股,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为28.01倍(按2006年预测净利润(合并报表)及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簿计算);发行对象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第三方(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未申报或部分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G上港股东,本次发行的
股票
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G上港。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原G上港股份(上港集团所持股份除外)将全部转换为上港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原G上港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存续公司承继,G上港将注销法人资格。

  发起人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公司、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前所持上港集团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招商局国际码头(上海)有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所持上港集团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张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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