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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上港变更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第三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7:2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李 沫

  本报讯 G上港今日公告称,上港集团拟吸收合并G上港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最终确定为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此前公告披露,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成为本次吸收合并的第三方。

  作为此次吸收合并的第三方,招商

证券承诺将承担总额不超过15.3亿元的现金选择权对价;国资经营公司承诺,如本次吸收合并实施过程中,现金选择权对价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则国资经营公司将承担不超过64.7亿元的现金选择权对价。因此次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对价最大金额为887960.54万元,国资经营公司另外承诺,如G上港股东行使的现金选择权总额超出80亿元的,则国资经营公司将承担所有超出部分的现金选择权对价支付义务。国资经营公司以及招商证券的上述承诺均不可撤销。

  国资经营公司以及招商证券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划付保证金(现金选择权对价最大金额的20%)到位,承担现金对价的责任并落实其他必须的保障措施。通过上述第三方的安排,本次合并中G上港股东如行使现金选择权,均可以获得本次合并方案中所确定的现金对价。

  G上港

股票的换股价格为每股16.50元,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4.5。即G上港股东(上港集团、外轮理货、起帆科技除外)所持的每一股G上港股票可以换取4.5股上港集团股票。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行使现金选择权的G上港股东应将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G上港股份转让给第三方,并按照每股16.5元的价格自第三方处获取现金对价。现金选择权对价最大金额为88796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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