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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拟从*ST中华退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08: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将所持*ST中华全部股权及多项债权转让给聚隆盛实业,但仍将继续牵头债务重组工作 证券时报记者 刘行健 本报讯 经过了一年半的漫长等待,深圳市聚隆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组*ST中华(000017)终于迈出了实质的一步。*ST中华今日披露的消息显示,聚隆盛实业以5326.96万元的价码接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ST中华全部股权和其所拥有的多项债权。这也宣告了华融公司拟从*ST中华退出。 5326.96万元接盘 *ST中华披露,该公司从大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处获悉:华融公司与深圳市聚隆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据2004年12月及2005年11月就公司重组项目签订的《资产转让总协议》、《补充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二》,于近期签订了《<资产转让总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三》及《<资产转让总协议>的补充协议之四》。 本次补充协议约定,华融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深中华法人股6509.84万股和B股法人股500.19万股及其所拥有的对深中华的债权人民币2788.39万元、美元8479.76万元和为深中华垫付的重组费用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聚隆盛公司。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5326.96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其中,聚隆盛公司已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首期转让款人民币4000万元付至华融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双方约定转让余款人民币1326.96万元的最后付款时间为2006年12月30日,但如果在2006年12月30日前可办理该股份过户手续,则聚隆盛公司在办理该股份过户前付清该转让余款。 各方约定,在转让方持有的该股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过户条件时,转让方应在尽可能短的期限内将股份过户到受让方或受让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名下。在股东过户登记完成前,华融公司作为名义上的股东推动股改工作,但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本,由聚隆盛公司承担并应及时支付。 债务重组仍待进展 从今日公告内容以及此前资料显示,*ST中华的重组工作中,债务重组问题还没有全部完成,尚待下一步的动作。事实上,在华融的牵头下,聚隆盛重组*ST中华的工作早在 2005年1月就已经开始展开。当时,聚隆盛与*ST中华大股东及重组牵头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总协议》及《补充协议》,基本上就重组*ST中华达成书面协议,但前提条件是*ST中华债务重组能够成功。 时至今日,已经与最初签定协议相隔1年零9个月,而有关人士透露,重组一拖再拖是因为债务重组问题一直没有和有关债权方谈拢。当时的协议中约定,在2005年9月30日前,由华融公司促成*ST中华债务重组的《债务和解协议》。然而,虽然期间有过相关的金融债务豁免,但还有许多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到了2005年11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重组方深圳市聚隆盛实业发展公司就重组协议再次作出补充,将原约定的“先决条件”中达成《债务和解协议》的时间由2005年9月30日变更为2005年11月30日。2006年6月,*ST中华再一次宣告,因为2005年11月债务和解没有实现,公司重组仍然没有实质进展,上述约定时间早已经不成立。 有关人士认为,今日披露的重组进展同时也标志着*ST中华债务重组的困局即将破冰。而今日的相关补充协议中,协议各方也表示,对于债务重组工作,为了落实国务院、银监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深中华债务重组的精神,华融公司将继续牵头深中华的债务重组的工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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