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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太光诉讼缠身印证中报董事反对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02:42 第一财经日报

GST太光诉讼缠身印证中报董事反对意见

  分析师:出路是尽快实施定向增发方案

  本报记者 钟鸣 发自上海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句话用在GST 太光(000555.SZ)身上也许再合适不过了,董事付国斌反对每股亏损达0.62元的中报风波尚未平息,多项诉讼就又找上门来了,而部分诉讼与付国斌反对中报有实质联系。

  GST太光(资讯 行情 论坛)9月9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目前公司收到7项诉讼的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公司支付已到期的银行贷款等共计6200多万元及相关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

  此前,GST太光董事付国斌在审议公司半年报时投了反对票,并同时表明了八点反对意见,针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存在的诸多违规之处做了一一批判,并称自己无法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财经日报》发现,GST太光近日公告的7项诉讼中就有2项和付国斌先前提出的八点反对意见有关联。

  付国斌反对意见的第二点称,巨龙信息与GST太光117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案,已经深圳中院2005年7月一审判决,GST太光总经理俞翔在判决书上签字表示知晓,但至今没有披露。而GST太光近日的重大诉讼公告终于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司于2006年3月6日收到深圳中院的通知书,要求公司向巨龙信息返还借款本息1204.398万元,并承担有关诉讼费用。

  而付国斌反对意见第四点所说的GST太光为

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温州电器”)的银行贷款2098万元提供担保没有履行必须的审批程序,则在近日公告的第2项诉讼中有所体现。GST太光9日公告称,这2098万元其实是公司无法再用借新还旧方式续贷的银行借款,温州电器向银行借款2098万元转借给公司用于还贷,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GST太光今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仅9.44万元,上半年净利达亏损5620万元,现在又公告了那么多的诉讼,“日子实在是不好过”。公司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要尽快实施定向增发方案,希望新入主的大股东可以挽救公司。

  GST太光8月4日公告称,自然人汤道喜、徐国富各自将其所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申昌科技”)股份转让给深圳市纳伟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纳伟仕投资”)和厉天福。本次转让完成后,纳伟仕投资和厉天福将持有申昌科技全部股份,间接持有GST太光总股本的21.95%。

  GST太光此前公告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股份,其中向纳伟仕投资发行60%,向惠州市德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发行40%,用于收购两公司旗下资产,收购价以评估净值3.006亿元为基准调整确定。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周末,GST太光收盘于3.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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