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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困于历史遗留问题 东北高速演新一轮控制权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6:05 第一财经日报

困于历史遗留问题东北高速演新一轮控制权之争

  本报记者 冉学东 于婷婷 发自上海

  尽管经过了董事长张晓光被捕、在中行高山案中丢失3亿余元的沉痛教训,东北高速(600003.SH)大股东争夺控制权的病根仍然没有根除,最近又开始发作。

  控制权争夺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下称“黑龙江高速”)和第三大股东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之间展开。代表第一大股东的是梁衷喜,代表第三大股东的是东北高速代理董事长张文盛。而黑龙江高速隶属于黑龙江省交通厅,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则是交通部下属的子公司。

  8月24日,东北高速召开董事会,决定免去原董事长张晓光的董事职务,但在审议推荐梁衷喜为董事议案时,张文盛和张昕投了反对票。公告显示,关于推荐梁衷喜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以10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得以通过。

  8月27日,张文盛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梁衷喜进入董事会的目的就是要做董事长,控制东北高速,但是他代表的公司尚有7000万元欠款未归还上市公司。

  张文盛表示,东北高速董事会已于今年3月28日一致通过决议,就第一大股东欠东北高速7000多万元一事起诉黑龙江高速和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绥高速”),梁衷喜则是上述两被告的法定代表人。

  在《第一财经日报》拿到的东北高速状告第一大股东的诉状中称,2001年6月25日东北高速与黑龙江高速共同组建东绥高速,东北高速投入资金62429万元人民币,当时双方协议,黑龙江高速在投资建设期间应按照东北高速投资额的8.01%给予其投资回报,黑龙江高速支付了2004年的投资回报资金3000万元,尚欠投资收益金2000万元。

  该协议还规定,东绥高速在经营期内按照8.01%给予东北高速投资回报,而东绥高速至今没有给付回报5000万元。

  然而,该事件的关键人物梁衷喜也有苦衷。8月28日,他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承认,大股东欠上市公司7000万元,确实是有责任的,但是他的公司只是黑龙江交通厅的事业单位,资金都通过交通厅的财务处,他对资金没有权利。

  他告诉《第一财经日报》,8月27日黑龙江交通厅的副厅长已经和吉林省交通厅、吉林省证监局取得了共识。“当天达成的共识是,先股改,大股东答应给上市公司钱,先把资金打到东北高速账上。”梁衷喜表示,作为上市公司出资人,派一个董事长是合情合理的。

  而张文盛则表示,现在

证监会和吉林证监局正在和董事们谈话,整个事件还在处理的过程当中。

  张文盛表示,我们已经给中国证监会承诺,8月底启动

股权分置改革,但是大股东欠款不还,股权分置改革迟迟不能启动,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招商证券研究员文斌表示:“华北高速(000916.SZ)和东北高速是公路交通行业中大股东相互制衡比较厉害的两家公司,而该行业中其他公司一般都是一家大股东掌握控制权。对于交通行业来讲,制衡的局面是不利于其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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