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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度否认G长征造假 公司要求严义明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02:48 第一财经日报

证监会再度否认G长征造假公司要求严义明道歉

  G长征要求严义明道歉,严义明未透露下一步举动

  本报记者 宋兴华 发自贵阳

  G长征(600112.SH)“业绩造假”事件最近或将公布“结论”。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从有关渠道了解到,针对律师严义明两次举报,证监会核查后,否认了G长征业绩造假。G长征法律顾问山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国良律师对《第一财经日报》称,其将代表公司要求严义明公开道歉,以消除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严义明没有表示是否会有下一步行动。

  G长征办公室主任裴劲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证监会早在7月底就已正式复函严义明,肯定G长征不存在其举报的2003年、2004年虚构合同及销售利润等问题。

  “证监会的正式复函在贵州监管局也有一份,投资者可以去查阅。”G长征董秘向记者透露,已有银行工作人员去查阅过。记者向中国银行贵州分行的一位员工求证时,他表示,出于风险管理的角度,上周他和另外一个同事确实去过贵州证监局,由于证监局不对外披露,具体内容不方便对外透露。

  3月17日,严义明二次举报G长征,要求证监会复查G长征2003、2004年度涉嫌虚构合同及销售利润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4月中旬,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和四川稽查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并聘请会计师,对G长征进行现场调查。另外,吉林证监局、贵州证监局也对G长征两大主要销售客户向公司采购和付款情况进行了调查。

  4月20日,严义明律师委托一位代理人向中国证监会信访中心递交补充材料。该补充资料为G长征内部生产和销售统计材料,材料显示,G长征2004年全年的销售额是1.537亿元,与公司年报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差异较大,涉嫌4759万元的业绩造假。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收到补充材料后,证监会又组织了后续调查工作。G长征也于4月24日公告,坚称公司2003年、2004年不存在虚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及利润的情况。

  G长征表示,内部统计材料显示的数据差异主要原因为内部销售统计截止时点与财务收入截止时点不同所致;另外2004年7月股东大会通过转让G长征三厂和八厂资产议案,内部统计报表中没有显示两厂收入数据。而公司与长征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为购销关系,代理该销售该公司部分产品。

  据《第一财经日报》掌握的消息来看,证监会此次复查,除复查原来贵州证监局核查的资料外,还到G长征生产部门了解产品的生产流程等情况,并到生产车间和仓库实地考察,还了解了销售部门有关高压产品的销售政策等情况。

  另外,吉林证监局和贵州证监局对G长征高压有载分接开关产品的前两大客户进行了调查,调取了销售客户的相关购销合同、财务凭证等材料。从销售客户单位采集到的数据与G长征确认的相应收入基本相符。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在抽查时点数差异较大的成套事业部相关的销售合同、完工单及发货单,未发生异常。两份数据存在差异主要为统计截止时间不同。而根据G长征与长征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书,两家公司之间形成购销关系,不存在违规合并收入的问题。

  严义明向《第一财经日报》确认,证监会已于7月底复函,否认了G长征2003、2004年度虚构合同及销售利润等问题。

  G长征昨日收盘于3.80元,上涨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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