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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热电 股改承诺期限已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13:44 证券日报

G大热电股改承诺期限已到

  本报讯 G大热电600719今日公告,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股改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如果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低于每股3.50元,热电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以不高于每股3.50元的价格购入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自2006年6月22日至2006年8月22日,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未出现承诺中所述情况,热电集团关于股改的承诺履行期限至2006年8月22日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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