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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健 公司及管理层遭证监会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13:29 证券日报

ST科健公司及管理层遭证监会处罚

  □ 本报记者 吕 东

  刚刚于上周一发布了巨亏半年报的ST科健(资讯 行情 论坛)(000035),今日则再度接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公司发生多起巨额违规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的稽查结果,ST科健公司及董事长侯自强及总裁郝建学等时任公司高管将被处以5-40万金额不等的罚款处理。

  ST科健(000035)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稽查局2005年5月8日的立案调查结果显示,ST科健2004年发生过重大担保合同共25份,涉及担保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9.9亿元,其中18份合同单笔金额超过ST科健上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10%,另外,上述25份担保合同事项中有18份合同属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担保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6.97亿元。而该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有关对外担保事项,时任董事长侯自强、时任董事兼总裁郝建学,董事兼副总裁曹传德、董事陶笃纯为此付直接责任。

  经查,在ST科健2004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其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合同34份,涉及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14.11亿元,美元500万元,其中,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合同14份涉及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5.77亿元,此外,在上述34份担保合同中有21份合同属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8.5亿元,美元500万元,其中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合同10份,涉及合同金额人民币4.32亿元。侯自强、郝建学、曹传德、何小勇、陶笃纯为此承担直接责任。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科健罚款40万元,对侯自强、郝建学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曹传德、何小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陶笃纯给予警告。

  对上述拟作出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中科健(资讯 行情 论坛)、侯自强、郝建学、曹传德、何小勇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陶笃纯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同时,ST科健今日再次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06年6月2日就已经由曹小竹变更为自然人钟坚,并于2006年6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依然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今日,公司披露的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与其2006年半年报披露内容雷同,无发生任何变化。

  ST科健于上周刚刚公布了其半年报,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亏损高达-12.65元,较去年同期的数据又有大幅滑落。中报显示,今年上半年ST科健净利润为-1917.29万元,去年同期为-3112.88万元;每股收益-0.17元。ST科健预计2006年1-9月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亏损额在3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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