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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四川电力终成乐山电力大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9:1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四川电力终成乐山电力大股东

  证券时报记者 龙 可

  本报讯 8月18日,距离成为乐山电力(600644)第二大股东不到10日,四川省电力公司再次出击,与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2.45元/股的价格受让乐山电力国家股2037万股。此次转让完成后,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持有乐山电力5668万股,占总股本的22.73%,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今年8月4日,四川省电力公司与乐山电力原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以每股2.45元分别受让两者所持全部乐山电力股份。转让后,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持有乐山电力3631万股,占总股本14.5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述股权在8月9日完成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006年8月18日,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成都燕宇投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终止协议书》,解除原乐山电力股份转让协议。2004年1月9日,眉山国资与成都燕宇签订了《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眉山国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37万股协议转让给成都燕宇,转让价格为每股2元,转让总金额4074万元。截至目前为止,以上股份转让未获得国资委批准,也未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持有人仍为眉山国资。

  上述终止协议签订的同日,眉山国资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了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眉山国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37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转让总金额为4990.65万元。此次收购完成后,眉山国资不再持有乐山电力股份,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22.73%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另外,自转让协议签订后,眉山国资授权四川省电力公司就涉及乐山电力股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改动议的提出、改革方案的确定、对改革方案的表决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但股改方案应经双方共同认可。四川省电力公司保证在完成股权收购及过户事宜后,尽快推动乐山电力

股权分置改革。

  资料显示,四川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72.4亿元,经营范围输电、配电。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约483.95亿元,全年售电量721.83亿千瓦时。此外,四川省电力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岷江水电(600131)28.6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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