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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将向大中索取损害赔偿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喻春来 永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0503.HK)昨日发布公告称,北京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不能单方面终止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永乐电器正进一步寻求法律意见,其可选择的方案之一是对大中电器展开法律行动,强制执行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 永乐电器表示,就此事还会向大中电器提出索取损害赔偿及退还保证金。 永乐电器在昨日的公告中还证实,该公司8月7日接到大中电器的一份建议书,要求终止双方于4月份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在诸如物流配送和采购等领域进行合作。永乐电器此前已向大中电器支付了1.5亿元的订金,但协议至今没有被执行。 永乐电器表示,北京大中电器无权单方面终止战略合作协议。任何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行动必须取得永乐电器的同意。永乐电器还称,大中电器还没有告知永乐电器其有意没收1.5亿元的保证金,并强调,大中电器无权没收保证金。 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昨日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称,双方就解除合作协议一事正在协商,大中电器希望月底双方能够最终达成协议,永乐电器方面现在还没有就此事给出任何答复。 “永乐电器出此公告是不是就是给出的答复呢?”宋红说道,“对此,大中电器内部将就此事展开研究,不日将正式对外发布声明。” 永乐电器昨日上涨0.54%,收盘于1.87港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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