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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ST丹江2.7亿占款归路渺茫无力偿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7:5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ST丹江2.7亿占款归路渺茫无力偿还

  证券时报记者 刘铭 见习记者 刘征

  日前,*ST丹江(600173)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617万元,鉴于此种情况,公司未能如期于2006年6月30日前进入股改程序。

  据*ST丹江披露,截至2005年末,*ST丹江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全部占款高达27570.75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占款5695.50万元;因关联交易形成的经营性应收账款21875.25万元,占到占款总额的79.34%。如此巨大的占款是怎样形成的呢?为揭开这个谜底,记者赶赴*ST丹江所在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进行采访调查,进而发现了*ST丹江的资金黑洞。更让人担忧的是,上述巨额占款大股东根本无力归还。

  因体制怪胎受制于集团

  *ST丹江(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始建于1938年,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总资产8.9亿元,现已发展成为年设计能力200万吨的大型建材企业。公司生产的“牡丹江”牌和“镜泊湖”牌两大系列水泥产品均为黑龙江省著名

商标,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和国家质量认证产品。公司的生产规模列全国七十家重点水泥企业第七位,曾经是东北地区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

  “*ST丹江是个体制怪胎,存在体制上的弊端,难免会受制于人。”一位熟知公司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据介绍,*ST丹江是集团公司将自己的生产环节分拆上市的,所以上市公司只包括水泥的生产,而生产出来的70%-80%的水泥产品一直以一定价格交由集团公司下属的销售公司销售,故而*ST丹江从1999年上市起就存在产、销脱节的弊端。这种严重的关联交易使上市公司受制于集团公司的销售分公司,也正是这些销售分公司长期拖欠上市公司的销售款,形成了大股东对*ST丹江巨额应收账款的占用。

  据了解,集团的销售公司成立于1992年,并于1994年先后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设立了七个驻外分支机构,这些分公司又相继建立了子公司,其下设公司多达12家,营销网络建设相当纷繁复杂。

  “销售公司多年来负责股份公司水泥产品的销售,但其作用只是增加了股份公司相当可观的销售量,而相应带来的销售收入却没有多大增加。用有‘量’无‘质’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据公司知情人士介绍,在北方地区由于水泥销售有其特殊的季节性,冬季市场需求小。股份公司为了体现利润,扩大产量,将生产出来的水泥发往各销售分支机构,从而实现销售,增加收入。而这些水泥发到销售公司后,也都只是静静地躺在各销售公司分支机构的仓库里,只是简单的库存转移罢了。尽管在财务体现上,股份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大量增加了,但他们销售给各销售分公司的水泥却没有任何价格优势。一位公司的知情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牡丹江运往哈尔滨的水泥每吨要支付运费40元、仓储费20元和装卸费以及短途运输费20元。这样算下来,销售分公司的销售成本就要比水泥的出厂价格高出80元,这无形中给销售分公司的二次销售带来很大的压力。为了不失去已经占领的市场,销售公司只有两种选择:赊销和降价。因此,尽管上市公司生产扩大了,占领了广大市场,但其代价是牺牲了自身的利润。

  “由于这些销售公司隶属于集团,销售公司的人员任命、管理都归集团,上市公司的市场营销部对集团的销售公司只是代管,两个部门间级别相同,所以上市公司对销售公司没有有效的制约。尤其是各销售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各分公司的经理都是各自为战,大小权利全部掌握在经理一人手中,权责严重不对称。故而,水泥销售款回到销售分公司后,销售分公司经理可以随意使用支配,导致各销售分公司间相互攀比改善办公条件和提高配置用车标准,造成了巨大的销售费用。这种管理模式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弊端,漏洞百出,但是长期以来我们都是这么运作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司中层干部对记者说。

  占款罪魁:销售款拖欠

  有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ST丹江账面应收账款为25792.81万元,其中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20754.98万元。

  由于各销售分公司在近几年水泥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营亏损、库存水泥失损、处理资产损失等问题,造成各销售分公司资产损失,已不能全额偿还水泥款。按照欠款账龄统计,各销售分公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7799.87万元,合计损失为17245.97万元。因此,*ST丹江虚挂应收账款达1亿元,已无债权,形成巨大的资金黑洞。

  对此,集团有关人员为记者做出了如下解释:首先,冬储水泥成本价高于市场销售价,为了使水泥款及时收回,在旺季时销售分公司纷纷将冬储水泥亏本销售。而这部分亏损全部体现在上市公司高挂的部分应收账款,几年来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利润,这部分亏损也都没有给销售分公司及时弥补。截至2005年底,七个销售分公司已累计亏损3084.56万元;其次,由于存储期长,水泥出现板结、硬化等现象,加之保管不善、丢失等原因,造成水泥亏库。七个分公司共形成水泥损失26801.09吨,金额达731.88万元;第三,随着赊销欠款拖欠的时间越长,收回的希望也就越渺茫,为了使上市公司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本着“有钱要钱,有物清物”的回款原则,销售分公司换回了大量房屋、车辆等一些物资。而有一部分资产,上市公司既没有拍卖,也未做账务冲销处理,而是分散在销售分公司、集团等部门,因此虚增了各销售分公司的应收账款。这部分资产金额高达4424.99万元;第四,由于各销售分公司对挂账的其他应收款不及时清理,应入费用而未入费用,造成经营成果核算不准确。据悉,这部分金额达到927.22万元。

  占款无力偿还

  对于2.7亿的巨额占款,大股东是否还有偿还能力? 

  据了解,目前集团名下可利用的资产有两大部分,一部分属于厂区内的资产,其中包括:生产用水系统、生活用水系统、机械加工分厂的厂房及设备及水泥集团名下的土地119.3万平方米左右;一部分属于厂区外的资产,其中包括:位于牡丹江市东一条路的6700平方米镜泊大厦,位于西二条路新安街上门市房两层共计400平方米的科信电脑商场,位于镜泊湖吊水楼瀑布附近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集团培训中心,位于佳木斯市中心一住宅小区内一层389平方米的水泥集团佳木斯分公司。以上厂外资产除境泊大厦已被质押外,其他资产的账面总价值只有260多万元,相对于大股东2.7亿的占款可谓“九牛一毛”,大股东已无力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占款已非常明显。

  另据了解,在集团公司名下可利用的上述资产多数都已委托给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经营管理,自负营亏,集团公司没有任何收益,集团公司的所有支出都要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据介绍,*ST丹江和集团公司于今年7月份进行了内部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前,集团公司每年因工资、冬季取暖费等费用占用上市公司1620万元左右;机构改革后,集团公司每年占用上市公司1220万元左右。

  据集团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介绍,近几年,销售公司也曾打报告,建议对这些应收账款进行处理,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处理。其实,上市公司对于这些死账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每年公司都有相应的文件出台,但却无一收效,高管也曾下达了严格的回款命令,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长此以往,整个企业就陷入了回款占款的怪圈,恶性循环,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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