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大洲被新会计准则撞了腰 每年减少收益33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 10:26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新大洲被新会计准则撞了腰每年减少收益333万

  按照新会计准则,新大洲未来每年将减少投资收益333万元,未来年度净利润将减少共计8151万元,更为严重的是将把新大洲重新逼到“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困境,双重打击之下从而导致其估值的降低  

  作者:本刊研究员 王大力/文

  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合并报表与股权投资差额的相关规定,将对上市公司产生巨大的冲击,新大洲(资讯 行情 论坛)(000571)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新会计准则对新大洲将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是使其重回“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境况,二是未来每年减少相当数额的投资收益。

  受到类似负面影响的上市公司并不仅仅是新大洲一家,只是影响程度较之略逊。不过,由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指南尚未出台,同时距离新会计准则施行日尚有5个月的“运作”时间,这些影响是否造成事实上的冲击,还存在着一定的变数。

  缘起“新本”

  新大洲的故事是围绕着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下称“新本公司”)所展开的。

  新本公司系于2001年由新大洲、天津摩托集团有限公司与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三方分别持股47.33%、2.67%与50%。其时,由于新大洲对新本公司只能够施加重大影响,不具有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特点。所以,对新本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而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合并其会计报表。

  由此,在2001年至2003年间,新本公司只是新大洲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中的一项,其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与现金流量等均游离于新大洲合并报表之外。

  但由于新大洲摩托车业相关资产与业务划入新本公司,而其他经营业务短期内又乏善可陈,在不合并新本公司的情况下,新大洲的主营业务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仅维持在亿元左右。该时期的新大洲主业苍白、增长乏力的表象(表1)。

  自然,这种情况是新大洲所不愿见到的。于是,2004年6月8日,经

商务部批复同意,天津摩托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本公司股权2.67%全部转让给新大洲,至此,新大洲拥有新本公司50%的股权。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

  对于新本公司而言,由于新大洲与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各持股50%,已属于共同控制,故自2004年起(当年合并了7至12月的损益项目与现金流量),新大洲将其作为合营企业按比例合并法合并入会计报表,导致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大幅度增加至更高的数量级(表1)。

  三年轮回

  合并新本公司前后,新大洲的财务数据便存在了三年轮回的特点。

  2001年至2003年三年间,新大洲资产总额仅为1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皆在1亿元附近徘徊;而在2001年前及2003年后,这三项指标却是不同的数量级,资产总额分别近30亿元、2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亿元、20多亿元。

  财务数据的变化,正反映了新大洲摩托车业资产从持有到剥离重组再到合并入会计报表的变动过程。

  然而,这种三年轮回也许并没有结束。继2004年起新大洲将新本公司合并入会计报表三年之后,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体系将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而根据其中的相关规定,新大洲将不能继续合并新本公司的会计报表。

  目前,上市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主要依据为1995年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等中的点滴内容。而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第33号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则是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参照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中相关内容,并考虑了我国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的实际情况。

  其中,就合并范围而言,新准则强调,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具体来说,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可见,新准则的“控制”标准,将同时受两方或多方共同控制的合营业务排除在外,因为在实质上,控制只能是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实施。这样,就自然取消了目前比例合并法的应用。

  由于新大洲对新本公司属于共同控制,所以,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自2007年开始,不应再纳入合并范围。当然,新大洲对新本公司仍然可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第2号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主业彷徨

  尽管将新本公司排除在合并报表范围之外,对新大洲的净利润与股东权益没有影响,却将致使其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等指标巨幅降低,并使其主营业务构成发生巨大变化。

  2005年,在分部间抵消之前的新大洲主营业务收入中,由新本公司摩托车产业贡献了近19亿元,比重为90.41%;在主营业务利润中,摩托车产业贡献了2.3亿元,比重为108.63%,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将会使投资者重新审视新大洲的主业与经营。

  其实,虽然参股取代了直接经营,但就新大洲而言,历年董事会报告中皆将新本公司的摩托车业作为一个主要部分来论述。2003年董事会报告中,新大洲对2004 年的事业计划树立了“集中优势资源,做大两个主业”的目标,即是指摩托车业与房地产业。

  收购新本公司2.67%股权从而实现对其的共同控制之后,新大洲在2004年报中,欢喜之情洋溢于文字间:“新本公司是本公司原摩托车主产业重组的基础上设立的公司。新本公司成立以来,本公司因持股比例不足,按规定未能合并其会计报表,致使本公司存在主营业务不突出,主营业务收入不正常的局面。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本公司持有新本公司股权达到50%后,新本公司会计报表每一项目的50%可以合并进入本公司会计报表,从根本上改变了本公司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局面。新本公司自成立后经过两年多的调整,存量资产得到优化,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获利潜力将在今后的几年中逐步显现,增加持股,可增加本公司的投资收益。本公司认为受让上述股权有利于本公司及新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其实,投资收益的增加是小,“主营业务突出”是大。

  这种主业回归的喜悦,恰恰在一个侧面透露了新大洲对于自身主业定位的彷徨。在新大洲2005年年报中,实施仅一年的“集中优势资源,做大两个主业”的提法便不复存在,公司发展战略变脸为“在摩托车产业平稳增长的同时,加快电动车的发展和实现物流业务的较快增长。” 曾经的“两个主业”中的房地产业已退居摩托车、电动车与物流后的第四位。

  其实,施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大洲复归于“主营业务不突出,主营业务收入不正常”的未来境况,才是其目前经营的真实写照,正如其在2004年年报“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中提到的:“从直接经营到控股经营的过程中还不适应,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

  祸不单行

  上述新会计准则中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尽管使得新大洲重回“主营业务不突出”的真实境况,但由于仍对新本公司使用权益法核算,尚不会使得自身净利润减少。然而,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另几项准则中的内容,却将对新大洲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2005年末,新大洲股权投资差额为-8586万元,主要是2001年对新本公司的投资成本与享有权益的差额(表2)。当时,投资成本3.79亿元,享有新本公司所有者权益4.79亿元,形成股权投资差额-1亿元。

  《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据此,新大洲将这-1亿元股权投资差额按合同投资期限30年摊销,每年摊销近333万元,进而增加投资收益。

  2003年初,财政部发布《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其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其中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即折价购买股权时,负差额要增加投资成本与资本公积,不再采用摊销的办法。

  不过,当时的政策思路是“新事新办法,老事老办法”,规定发布之前,企业对外投资已按原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再做追溯调整,对其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摊销完毕为止;规定发布之后,企业新发生的对外投资,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就新大洲而言,新本公司的股权投资负差额不需进行调整,其余额可继续在未来年度摊销,即每年依然增加投资收益333万元。

  应该说,由于历年净利润情况不是很好,每年增加的这333万元股权投资负差额摊销,对新大洲的业绩举足轻重。2002年至2005年4年间,该部分投资收益占新大洲净利润的比重分别是28.35%、26.80%、41.82%与34.65%;如果没有这部分摊销额,新大洲2005年度净利润将减少1/3(表3)。

  与目前计入资本公积不同,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第2号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这一规定与第12号准则“债务重组”中的相关内容类似,该准则中规定,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或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会使得新会计准则施行之后,在进行相关股权投资或债务重组的当年,能够增加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由于新大洲对新本公司的股权投资发生于2001年,故这种折价收购股权的负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新规尚不会对其构成影响。

  然而,新38号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存在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可见,与2003年初财政部文件中“新事新办法,老事老办法”不同,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按此规定,新大洲在2006年摊销新本公司股权投资贷方差额333万元之后,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需要将未摊销的8151万元调整增加期初留存收益。这样,尽管新大洲净资产有所增加,但未来每年将减少投资收益333万元,未来年度净利润将减少共计8151万元。

  难兄难弟

  受到上述新会计准则影响的上市公司并不仅仅是新大洲一家,只是影响程度较之略逊。表4是我们整理的目前对合营企业使用比例合并法的其他上市公司的一些情况。其中,个别公司已经开始评估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并在2005年年报中予以说明。如G中牧(600195)在年报中特别强调:“取消比例合并后,本公司仍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故对股东权益及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表5是2005年末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系股权投资差额总额,若进行具体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项考察)前十名公司的情况。

  由于新会计准则是一个体系,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所以,对于类似公司,若探究具体的影响程度与深度,尚需进行个案分析。

  一线生机

  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一方面重新回归“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境况,另一方面每年减少333万元的投资收益,将使新大洲陷于被动。

  而在目前逐渐临近新会计准则施行日的阶段,上市公司们正在多方咨询与模拟测算,以厘清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并及早制定对策与采取措施。同时,新会计准则体系发布之后,具体的实施指南等类似的“准制度”尚未出台,也存在着些许变数。对于新大洲而言,为避免即将到来的上述两方面负面影响,也有几种努力之法。

  首先,是游说会计政策制定者,以获得对自身有利的会计处理规定。比如,对于合营企业不再合并的问题,阐释利弊,以图在准则指南中颠覆至目前的比例合并法。当然,这种可能性其实并不大,因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上市公司游说财政部等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动力不足、时间不多。

  不过,我们认为,对于股权投资贷方差额摊销问题,由于新准则中已明确规定,故改变的悬念不大;而对于合营企业取消比例合并法问题,由于目前准则只是原则性规定,所以在具体指南中调整改变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其次,是与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协商,再购入其一定的股权,如1%,或者修改相关合资协议等,实现对新本公司的控制,从而将其合并入新大洲的会计报表,以避免出现“主营业务不突出”。然而,这取决于日方立场;同时,为了合并会计报表而付出较高代价收购日方点滴股权等,对新大洲而言,是现实利益的损失。

  再次,是围绕着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考量。比如,第2号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权益法规定,在进行后续计量时,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对于新大洲而言,若新本公司相关资产的未来公允价值提高,将使得新大洲在按权益法计量时,增加投资收益,进而增加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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