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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律师维权团达成共识 科龙德勤面临逾亿民事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2:42 东方早报

律师维权团达成共识科龙德勤面临逾亿民事赔偿

  “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周六在无锡召开。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今后两年内,科龙、德勤将面临总标的超过1亿元的民事赔偿诉讼。

  这次会议是“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集会。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余名律师在会上就如何确定科龙、德勤虚假陈述案虚假陈述揭露日,通过何种途径提起诉讼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并达成共识。“维权团”召集人宋一欣指出,该案在今后两年里,包括A股、H股投资者在内的原告可能高达1000人以上,以平均每人10万元起诉金额计,可能的起诉总标的会超过1亿元。由此,科龙案将与东方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案、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案、大庆联谊(资讯 行情 论坛)案和生态农业案一起,并列成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五大案。

  宋一欣称,科龙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目前的经营已走入正轨,大股东股权也发生变更,顾雏军持有的股权已转让,新董事会亦开始大规模追讨被挪用、流失的上市公司财产,因此,科龙公司应该说是有赔偿能力的。同时,科龙电器还可以通过股改与证券民事赔偿联动,采取以股抵债的方式解决赔付问题。而身负审计责任的德勤,也应对此案做出诚恳的解释,如退还高额审计费、建立“证券民事赔偿和解基金”等。

  “很多投资者在科龙一案中遭受了重大损失,如委托我处理的科龙股东中就有的购买科龙股票达80万股之多,他们的诉讼欲望也十分强烈。”广东的刘国华律师会后对记者表示。

  在会议过程中,如何确定此案的虚假陈述揭露日成为律师们争论的焦点。以福建王建辉为代表的一部分律师认为,证监会在对科龙的行政处罚中明确指出,科龙在2002年至2004年间采取多种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因此,科龙在2002年已构成了虚假陈述,为了让更多遭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参加到诉讼中来,应该将虚假陈述日定在2002年。但其他一些律师则指出,虚假陈述日的确定应该与股票的量增价跌相关联,因此,将虚假陈述揭露日确定为2005年5月10日比较恰当。北京的张洪明律师指出,对于2005年5月10日前2002年后购买科龙股票股东,由于他们在2005年科龙公布年报后没有卖出股票,因此可以认为他们在当天买进了股票,从而使他们也可以参与诉讼。

  此外,刘国华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严义明和郑名伟此前已率先向广州市中院起诉科龙、德勤及顾雏军等人。而维权团其他律师迟迟没有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是因为此案比较特殊,在我国证券民事诉讼案中具有一定代表性,诉讼中可能会遇到许多新的、复杂的法律问题。参加此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和其他律师交换意见,集思广益,共同解决这些问题。他表示,会议结束后许多律师将会陆续代表科龙股东向相关法院正式提起诉讼。科龙所面对的“麻烦”将越来越多。

  目前,“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成员己达到59名律师,来自全国18个省、市的45家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针对单一案件的律师法律服务群体。宋一欣介绍,今后如果证券市场有新的维权案件产生,“维权团”的全体成员将自动成为新的维权团成员。同时“维权团”还将推动建立投资者保护协会和“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基金”,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或重新修订相关法律以更好的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权益。此外,“维权团”近期还将同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等单位合作举办“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中的德勤问题及会计、审计责任研讨会”。早报记者 陈其珏 实习生 孙晓旭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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