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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桂东电力因股权转让纠纷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09:15 上海青年报

中恒集团桂东电力因股权转让纠纷对簿公堂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因国海证券股权转让纠纷对簿公堂的桂东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310)和中恒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600252)近日握手言和。昨日,两家上市公司双双发布公告称,双方已就上述事项签署了《返还股权转让预付款协议书》,中恒集团将按照该协议规定按期返还股权预付款。

  而据记者了解,同样因为国海证券股权转让纠纷被桂东电力推上被告席的河池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000953),没有像中恒集团一样主动与桂东电力联系。不过,桂东电力的董秘陆培军乐观地表示,开庭尚有一个多月时间,情况可能还会发生变化。

  据悉,2003年12月19日和2004年10月8日,桂东电力分别与河池化工和梧州中恒(中恒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河池化工和梧州中恒分别将其持有的国海证券5%及7.5%的股权转让给桂东电力,转让总价款分别为4680万元和6720万元。

  桂东电力为此分别支付给了河池化工和梧州中恒4680万元和3500万元转让款。然而,证监会机构监管部认为,桂东电力受让几家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股权后,其对外投资将超过净资产的50%,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因此于2005年5月18日作出了“不同意股权变更申请”的决定。

  桂东电力认为,证监会的批复,意味着股权变更过户无法办理。于2005年5月27日分别通知河池化工和梧州中恒,终止原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两公司于2005年6月5日前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

  由于河池化工和梧州中恒一直拒不返还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桂东电力遂于今年6月21日向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日期安排在8月28日。

  根据最新的协议,中恒集团承诺:9月30日前至少向桂东电力返还350万元;12月31日前至少再返还650万元;如中恒集团未能在12月31日前返还全部3500万元转让款,则必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返还全部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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