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30%股权归属未明 国电电力股改缓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14:12 21世纪经济报道

30%股权归属未明国电电力股改缓行

  见习记者 王大军 刘宏刚

  北京报道

  6月29日,本来力争于6月底实施股改的国电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795.SH)发布公告,称由于股改的启动条件尚不具备,公司6月底前暂不能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无法实施股改,是因为二股东的投票权没有人行使。”某知情人士表示,困扰公司股改的是第二大股东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持公司30.65%股权的归属问题。

  厂网分开“后遗症”

  事情还得从2002年开始的中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说起。

  2002年5月,国务院发布“5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厂网分开,目标是在有效监管下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按照电改方案,2002年12月29日,国电电力第一大股东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重组为5家发电集团(国电、华电、华能、中电投资和大唐电力)、2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和4家辅业公司(诸如电力设计院一类的单位)。

  此后,国家电力公司将其持有的国电电力股份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划转至中国国电集团。国电集团因此持有公司33.61%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而公司原第二大股东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则被划归国家电网公司。

  “由于国电电力为发电企业,从政策层面来讲,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不宜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资产划转和股权转让势在必行。”

  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4月,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签订最后一批资产财务移交协议。这被业内认为标志着辽宁省电力“厂网分开”资产划转全面完成。

  “但这只是将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原来拥有的电厂转交给国电集团,而其持有的股权却没有在文件中明确。”上述知情人士称,这部分股权原来据说是要留给辅业集团的,不知什么原因最后没有划转,但是也没明确到底是谁受让这部分股权,一直拖到现在。

  资产已经划转,股权却未转让,一拖就是两年。

  国电集团志在必得

  两年后,势在必行的股改使得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转让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对于国电电力的

股权分置改革问题,公司董事长周大兵曾表示,股改是当前要集中精力努力完成的首要任务,国电电力的股改不进行,就无法实现对集团公司优良资产的重组和收购。

  “公司若实施股改,二股东的投票权必须要有人行使,目前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的股权只是名义上的,并没有实质的所有权。”某分析人士表示,“股权归属的明确已成当务之急。”

  此前,早有市场人士认为,公司股改时会将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的股权划拨给中国国电集团,“转给第三方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大股东旨在绝对控股。”平安

证券分析师窦泽云认为。

  “与第二大股东相比,目前中国国电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仅高出3个百分点,”上述分析人士表示,“国电集团正积极推进此项股权收购事宜,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而上述知情人士则称:“股权转让是政策层面的事,最终应该由政府来主导,现在有关部门仍在协调之中。”

  “与其仓促股改,还不如晚一点拿出一个成熟的方案。”上述分析人士认为,对公司来说,借股改之机解决这个长期困扰公司发展的问题,或许能让公司实现第二次飞跃。

  对于国电电力的股改对价问题,周大兵表示,公司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加以通盘考虑。

  “从以往电力股的对价以及公司的情况看,公司合理对价在10送3股左右,可能还会派发权证。”窦泽云认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