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元酬金偷卖密技 凯恩股份前员工获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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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8: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 夏雄伟 本报讯 近日,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凯恩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2012)原技术人员胡海兵侵犯商业秘密罪作出终审裁定:判处被告人胡海兵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非法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海兵原系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员工,1997年2月至2002年10月曾先后担任该公司设备科副科长、研究所副所长、凯恩高新技术园电解纸项目部副经理,掌握该公司主导产品电解电容器纸的关键生产设备、操作工艺等技术。这期间他曾和公司签过保守商业秘密的协议。 经浙江省杭州中喜司法会计鉴定事务所鉴定:光2005年1月至2005年8月,凯恩为此遭受经济损失就达人民币473万余元。 受鲁南纸业公司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等因素影响,2005年,凯恩股份净利润同比下降42.33%,今年一季度更是同比下降82.96%。 由于鲁南纸业公司生产电解电容器纸的技术为剽窃所得,不需要科研开发投入资金,因此其生产电解电容器纸的成本远远低于凯恩的生产成本,该公司采取远低于凯恩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销售,这种无序竞争的行为,已经对凯恩股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不加以制止,凯恩股份将有被拖跨之虞,电解电容器纸市场又将回到被日本NKK公司独家垄断的局面。 如今,胡海兵被终审判决,陈建华、戚凤雷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被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鲁南纸业公司的侵权行为何时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制止呢?我们拭目以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