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改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14:34 证券日报 | |||||||||
股改+解决证券民事赔偿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昨日,东方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股改方案及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的设想。东方电子称,公司控股股东将和公司一起与目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
东方电子民事赔偿中的原告律师宋一欣表示,他赞同这个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的设想,欢迎东方电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和解意愿,也希望目前还持有东方电子股票的原告对股改方案投赞成票。 他认为,东方电子公司公布的这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解决证券民事赔偿和促进公司今后发展的三位一体的方案,会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也有利于目前已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东方电子的原告投资者及时获得赔偿。 宋一欣认为,证券民事赔偿的最后解决还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不确定因素包括四方面:一是东方电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拿出60211200股股份存在变数,需要经过流通股股东在相关股东大会上的同意;二是东方电子公司有多少现金流可以支付,根据2003年以来的东方电子公司年报,其每年的净利润只有1000多万元;三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起诉总标的数,由于表示以实际送达为准,这样,就有可能存在变数;四是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的设想中,东方电子公司强调“适格原告”,这也就意味着在确定虚假陈述揭露日和投资损失计算基准日后,有些原告因为不符合条件而被剔出。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有可能会降低东方电子案的一般赔付比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