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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实际控制人易主大商集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3:43 第一财经日报

大商股份实际控制人易主大商集团

  百联和物资集团双双退出

  本报见习记者 王斌 发自上海

  昨天,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94.SH)(下称“大商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接到持有该公司29.5%股份的控股股东,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下称“
大商国际”)通知,为推进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6月30日,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商国际40%股权,下称“大商集团”)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百联集团”)、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下称“物资集团”)签署了《百联集团暨物资集团退出大商国际协议》。

  根据该协议,百联集团、物资集团将其分别持有的大商国际45%和15%的股权转让给大商集团,转让总价款为百联集团、物资集团对大商国际的出资(96000万元)及利息。同时,百联集团和物资集团同意大商国际为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对价主体,并发起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根据有关规定,由于此次协议收购构成了上市公司收购,因此仍需要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本次收购的无异议函。

  该协议生效后,大商国际成为大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同日,大商集团还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大连市国资委”)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大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大商股份22778814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无偿划转给大商集团。

  此次收购完成后,大商集团合计控制了大商股份37.25%的股份,从而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东吴

证券分析师江帆认为,在股改之前进行这样的股权转让,尤其是强调为推进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而进行转让,主要原因可能是双方控股股东分处两地,情况特殊。双方应该是考虑减少股改交流的成本,避免在支付对价上有所争议,从而影响股改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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