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高对价凸显股改诚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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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3:1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10送3.2的对价水平,高于煤炭类公司10送2.81的平均水平 证券时报记者 西 文 本报讯 盘江股份(600395)日前公布了调整后的股改方案,方案对价水平由原方案的10股送2.7股提高到10股送3.2股,该对价水平不仅大大高于同时股改的第37批股改上市公
另外,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还对利润分配进行承诺,2006至2008年度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公司未来3年的利润分配承诺,保障了投资者能够分享到煤炭行业景气带来的收益。 盘江股份是贵州省唯一一家煤炭业上市公司,是贵州省煤炭工业行业的龙头企业,该公司煤炭产量占贵州全省国有重点煤矿产量的40%左右。公司是集原煤开采和煤炭加工为企业,可生产灰份8%-12%等级的精煤,公司煤炭产品具有低灰、低硫、微磷、发热量高等优点,主要供应冶金行业重点钢厂和电厂,2005年攀钢、柳钢、水钢等主要用户占公司产品销量的60%左右。为了规避行业周期性的风险,公司一直致力于延伸产业链。从最基础的原煤采掘,逐步发展洗选加工、煤矸石发电、瓦斯发电等煤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其中矸石发电和瓦斯发电是公司主要的盈利增长点。 作为煤炭板块最后一批股改上市公司,从对价水平、送出率和利润分配承诺都可以看出盘江股份非流通股东极大的股改诚意。按照目前的股价水平计算,公司股改自然除权后股价在5元左右,而公司一季度每股净资产为3.69元,股改后市净率仅1.35倍,处于较低的水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