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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国栋建设大股东玩清欠游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9:34 每日经济新闻

上市公司国栋建设大股东玩清欠游戏

  阿蒙

  土地是“财富之母”;但是某些政府官员硬是“低头看地,抬头看钱”,将土地变成自己的“财富之母”。尽管国家目前加大了对土地管理的执法力度,但确信“地中自有黄金屋”且掌握土地审批大权的某些官员,长期浸淫于土地运作,完全可能会采取更为隐蔽的方式来谋取私利。

  有的上市公司也成为土地运作的载体。上市公司国栋建设(资讯 行情 论坛)的大股东是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栋集团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05年12月31日,国栋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因非经营性原因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78631307.26元(含资金占用费3740854.36元)。2006年1月1日至以资抵债协议签订日,国栋集团向国栋建设累计归还现金2215000.00元,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下降到176416307.26元。由于国栋集团无力以现金形式偿还其占用的资金,经双方协商,现拟以国栋集团拥有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镇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位于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部分房产抵偿所欠公司债务。

  国栋建设的真金白银去了哪里?土地和房产的背后又有什么?

  在“资金占用形成的原因”一项中,“报告书”指出:2002年2月,公司与国栋集团签署了“国栋国际广场”大厦(现名“国栋中央商务大厦”)项目联合开发协议书,双方同意共同投资23549.88万元联合开发,其中公司出资11539.45万元,占“国栋国际广场”总投资的49%。由于“国栋国际广场”项目的土建工程和安装、装饰工程全部由公司总承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公司为该项目垫资10401.24万元。国栋集团几乎分文未出,竟然还持有51%投资股份,天下的好事都给大股东国栋集团占尽了!

  不仅如此,国栋集团还独吞了投资成果,尽管理由“凿凿”———2002年底该项目建设完成,公司与国栋集团按照投资比例对“国栋国际广场”房产进行分割,但由于该项目建设用地是由国栋集团在1997年取得,项目初期也是由国栋集团独立进行开发,《国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件上登记的用地单位均为国栋集团,以致项目全部完成以后,所有房产只能登记在国栋集团名下。公司要取得所分得的《房屋产权证》及《国土使用证》,还必须额外交纳房产交易税、土地

增值税
契税
及过户手续费等大笔费用。而该房产在2002年和2003年又未及时卖出,形成积压。也就是说好处大股东得,负担由国栋建设背。土地确实是财富之母,在证监会厉行清欠之时,在一家上司公司又显出神威。这除了证明
房地产
利益输送之便捷,更证明清理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利益脐带是后股改时代的当务之急,这是中国多数上市公司的先天性症候。此症不治,中国上市公司可能成为安然公司的无数小型翻版,公司控股股东必然成为市场投资者的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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