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为G东方钽委托理财背锅 后者获18套房产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23:25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日前,G东方钽(资讯 行情 论坛)(000962.SZ)终于能抹掉数年前委托理财留下的阴影。通过签署债权转让协议,G东方钽将委托理财形成的债券转予大股东,如今这笔帐已由大股东以资金、房产等形式陆续归还。 早在2005年4月,G东方钽即披露,委托西北证券投资国债的3000万元本金和90万元投资收益到期未能收回。
2005年6月30日,G东方钽与大股东宁夏冶炼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与西北证券委托投资国债3000万元所形成的相关债权转让给宁夏冶炼,由后者为委托理财“买单”。 按该协议,宁夏有色冶炼厂将于6月30日前,以现金、设备、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形式支付给上市公司3000万元。 2006年03月21日,G东方钽称,大股东因资金周转困难,截止2005年度期未大股东仍有2485万元未归还到位。 G东方钽透露,2005年12月5日,宁夏冶炼与西北证券签定《房屋抵债协议》,西北证券用在北京四环以内朝阳区千鹤家园的22套房产抵偿所欠宁夏冶炼的部分债务。 2006年1月11日,上述抵债房产中的18套正式过户到宁夏冶炼名下。 6月1日,G东方钽与宁夏冶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者将其所得18套房产评估作价2808.82万元支付给前者。 2006年6月14日,上述房产的产权正式过户到G东方钽名下。(广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